1.除去名籍﹐取消原有身份。
除去名籍,取消原有的资格。
《书经.蔡仲之命》:「降霍叔于庶人」句下唐.孔颖达.正义:「降黜霍叔于庶人,若今除名为民。」《三国志.卷二九.方技传.华佗传》:「军吏梅平得病,除名还家。」
除名
除名,是指中国封建时代对官吏犯罪的一种处罚方法,即开除官籍。《秦简》称被开除官籍者为废官,永远不得叙用。汉承秦制,也有除名的规定。《晋书·刑法志》载,魏有“杂抵罪七”,大致就是夺爵除名之类。《隋书·刑法志》载开皇律规定:“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唐因隋制,对除名规定更具体。《唐律疏议·名例》:“六载之后听叙,依出身法。若本犯不至免官,而特除名者,叙法用免官例。”明清律均有类似规定。
革职、开除、免职、解雇、辞退、去官、褫职
除组词、删除、消除、解除、切除、拆除、除尘、除了、清除
名组词、名字、报名、名称、知名、名单、域名、名言、有名
除去名籍,取消原有的资格。
《书经.蔡仲之命》:「降霍叔于庶人」句下唐.孔颖达.正义:「降黜霍叔于庶人,若今除名为民。」《三国志.卷二九.方技传.华佗传》:「军吏梅平得病,除名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