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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

冷兮め 分享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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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必备(10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一作文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初一作文 篇1

青岚点点头,用人形修炼比兽形要快得多,以前为了朋友,实力强弱又有何重要?

金丝随着凤语汐去了房间。看着凤语汐在梳妆台前忙忙碌碌,金丝眼中满是疑惑。

“主人,你这是要干什么啊?”金丝睁大眼睛问道。这是一个很甜美的女孩模样,可是眼角的鳞纹充分破坏了这份美感。

“好了。”凤语汐松了口气,指着梳妆台前的椅子,“你坐着吧。”

金丝望着铜镜,和前面的瓶瓶罐罐,一咬牙,坐了上去。

望着镜中女孩,金丝似乎想要流下眼泪,紧闭了双眼,让那女孩消失在眼前。

“金丝,我会让你和青岚能以真面目示人的。”

金丝嘴角一抹苦笑,这个是出生就改变不了的,主人又会有什么办法?

不对,易容……

金丝想要睁开眼,再次听到凤语汐的话,忽然不动了。

“金丝,我要给你掩盖这个伤痕,让你拥有本来就属于你的容貌,你别乱动,我会成功。”声音中满满的自信,连带让金丝的心一起安静下来。

金丝笑了,心里暖暖的。

时间就在凤语汐忙碌的手中流逝。

金丝安静的在那任由凤语汐摆动。那鳞片所在的地方,传来阵阵酥麻清凉的感觉。还有那花香味让金丝沉醉,不过它主人身上的幽香才是最为好闻。

“好了,金丝,睁开眼吧。”金丝耳边传来凤语汐满意的声音。

金丝睫毛颤了又颤,就是害怕睁开。它害怕睁开眼依旧是那副样子。但是想起主人的自信和满意,它小心地睁开眼。

镜中,女孩正试探的望着她,整个脸庞看起来娇俏可爱,虽比不上凤语汐,但也是一个美丽的萝莉。

抬手,慢慢摸着眼角,手感光滑,哪里还看出一丝蛇鳞的痕迹?

金丝哭了出来,纵使这样,依然在那伤口上留不下痕迹。

主人,这一生认定了你,我不悔!

带着泪珠,金丝扑向一旁的凤语汐。

凤语汐还在欣慰的看着金丝,没想到它突然扑来,愣了愣,微笑,拍了拍金丝的肩。

“主……主人,谢谢你,从今以后……我绝不背叛……”断断续续的'声音传入凤语汐的耳中,谁都听得出,它很激动。

“金丝,我都说了,我们会是家人。”

“嗯……”金丝收起了眼泪,天知道,它是多么不愿化人形,因为这片蛇鳞。现在,它可以以自己的人形活在世上!

“主人!”金丝笑了,“啪”的一下,在凤语汐脸颊上亲了一口。

啊?凤语汐瞪大了眼看着离开她怀里,蹦蹦跳跳的小女孩。

“咳咳……”青岚不知何时来了,一身青衣,倚在门边,左手拳状在唇边轻咳了一下,嘴角有一抹仓促的笑。虽是只有十岁,但豁达不羁已在他的身形中表露出来。

“金丝保留了千年的初吻,没想到给了主人你啊。”青岚满脸笑意,还有种酸酸的意味。

“是啊,这是我的初吻呢?”金丝还是一脸兴奋,丝毫不在意,“主人,可是你吃了我豆腐哦。”

初吻?吃豆腐?凤语汐此刻真的无语了。

如果这样也算初吻,她估计早在千年前,金丝的初吻就没有了,要不然初遇时青岚的伤口哪来的?别告诉她不是用嘴咬的。还有吃豆腐……凤语汐的脸猛抽搐了一下,明明是金丝吃了她豆腐!哪来的她吃了金丝豆腐?

“好了,别闹了,你们都去修炼吧。”凤语汐无奈地摆了摆手,抬腿走向藏书阁。

完全无视身后的打闹声,凤语汐陷入了冥想,直至走到藏书阁门口才回过神来。

凤语汐望着头顶的牌匾,藏书阁……

凤语汐感觉有些复杂,不知,这个藏书阁,到底有没有能彻底根治金丝脸上的伤的药方……

她感受地到,金丝的蛇鳞因为蜕皮时,从娘胎中带出来的毒被激发,本来这种毒是不会发作的,隐藏的极深。可是刚好赶上蛇族特有一千年一次的蜕皮,所以,残留在金丝体内的毒,转至它的脸,导致蜕皮失败,如不是有青岚在它的身边,或许连命都没有。

也是因为这样,导致从娘胎里带出的毒变了,不是以往凤语汐所认识的毒。只是,如果发作,便是凤语汐都难已解决。

她的血还真的不是万能的,凤语汐已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中毒至深,多年隐疾,这两者最多只能缓解。而一切不是毒的伤,则是真正的无解……

不管怎样,她还是要救自己的伙伴,不论付出了多少,它也是她凤语汐的伙伴,她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金丝离去……

推门而入,一阵墨香拂面而来,参杂着书卷气息。

从外面看或许不大,可里面,包罗了很多很多,第一层全是关于医学方面的,总的来说,凤语汐也数不清了,上面还有两层,包罗了各行各业。

凤语汐的目光一一扫过各本书,她对于这一层的书,已经是了解透彻,但还是不相信的再看一遍,期盼能有办法。

蛇,关于蛇……

凤语汐顿住了,手指停留在那一册书上,心绪则早已不知飞向何方。

她想起来了,这十几天研究的书上,好像有关于蛇的毒。

转头,起步,快步返回她的房间,拿起那本书,心有点慌乱,指尖微颤,摩挲着那一页。

蛇毒,古有蛇皇金荃,身散香,其毒无解,除有蛊皇。金荃神兽,古尊级,一统几时众兽。距现一万年,然消失。其毒过于霸道,以致遗传,隐于血脉当中,虽多代蛇王不察觉,无毒发,但早亡,且是无因而亡。

但血脉如有十之八九相似,便会余其毒,皮蜕时发作,宵荃果可缓解,如无,死亡。毒发缓解后,状况多异,但根治只有一种,即蛊皇血,碧霄草,鲛人泪,冰芷莘,黑莲根,曼珠沙华。药师则要极其熟练配药,否,则因承受不住毒性,于千年后第二次蜕皮亡。

凤语汐读完,仿佛失魂般坐下。这上面哪个不是极难极要机遇才能得到?有的根本是传说,虚无缥缈,能否存世都是极难说的。

凤语汐这些天研究的这本书,都是极致的毒药,解药更是闻所未闻,所以凤语汐才研究数日,只因想参透各种药草的作用,没想到还是弄不懂。

金丝看样子便是这个蛇皇的后代,好死不死的与蛇皇血脉相似,但是……

凤语汐目光一凝,千年,金丝已经快两千年了!一千年前它已蜕皮一次,然后,直到今天……

不,不行,而且我也不信没有办法!

凤语汐有些呆滞的目光转为坚定。

走向两兽的修炼地,便看到青岚金丝正在闭目修炼。

察觉到凤语汐的靠近,两兽睁开眼,就望到凤语汐定定的看着它们。

看到两兽望着她,凤语汐微微有些不自然了,干干地笑了笑。

“金丝,你现在多少岁了?”凤语汐走过去,像朋友般,和金丝坐在一起,状似无意地问道。

“我?”金丝指了指自己,戏虐道,“我,主人,你可别嫌弃我老啊。”

“金丝,和我说说吧,我给你准备生日礼物。”凤语汐像是一个温柔的大姐姐,与金丝攀谈。虽然说,从外貌和年龄上来说,金丝都可以称之为大了……

“我啊……”金丝睁着眼睛望天,像是在回忆,“哦,我就快两千了,好像过两天就是我一千九百八十七的生日了,主人,你要给我选什么礼物啊?还有,青岚可比我还大哦。你要嫌弃也是嫌弃他老,他好像一千九百……不管了,反正他比我大,生日还在我的前一天。青岚,看吧,我把你生日记得多劳。”金丝笑嘻嘻的,或许是因为自己脸上的伤已不用再让它自卑,心情越来越好。

青岚颇为无奈的看着金丝,记得牢……我看是你把自己生日记的牢吧?连我的岁数都不知道,就敢说记得牢……

“金丝,我是一千九百九十岁,别忘了……”虽然青岚很确定金丝一定会忘,但还是希望它能记住。

无意看到凤语汐有些凝重的眼神,青岚才感觉到不对。

“好了,我会给你一个惊喜,不过要在这几天突破到七级高阶哦,否则别想要。还有青岚,你要到八级低阶。”

金丝现在是七级中阶,青岚是七级高阶,所以这还是一个威逼利诱的好方法。

其实人类中的天才,到兽族中是普遍的存在,兽族因年龄天资的优势,才能保存至今,可也在繁衍和生存能力差,才只能生活在森林中,否则,统治的将不是人类,而是兽族。

几个月前它们就到了现在的级别,所以借此逼它们突破倒也不错。

“啊?主人,你真忍心?”金丝可怜巴巴的望着凤语汐。

初一作文 篇2

冬天插着翅膀回来了,带来了美好的事物。

它,没有春天的鸟语花香,也没有夏天的热情奔放,更没有秋天的丰收果实。冬天只是默默不语的给人们带来阵阵欢笑。

凛冽的寒风呼啸着,雪花纷纷扬扬的落下来,大地变成粉妆玉砌的世界。有的雪花喜欢褐色,便落在瓦片上;有的喜欢银灰色,便落在地面上;还有的却落在我的花衣服上,变成一颗颗晶莹的露珠,美丽极了。那一簇簇雪花,看起来像白绒毛扎成的小花。

风一吹,玉屑似的`的雪末便飘飘洒洒,像一只只白色蝴蝶在翩翩起舞,一切是那样令人神往,让人向往。田野里,一片银白色,麦苗好像穿着一件棉袄。原来是“冬姑娘”好心给麦苗穿上一件棉袄,给整个田野盖上了一层厚厚的雪棉被。你瞧“麦苗弟弟”正在舒服的睡觉呢。就好像孩子躺在妈妈的怀抱里,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校园的花园里,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原来,是一群群小女孩在花园里堆雪人,她们动作熟练,好像是专门练过的。不一会儿,便堆起了一个大“雪娃娃”。可是,没有鼻子怎么办?一个机灵的小女孩捡起了一块小木条,这下总算好了。她们围着雪人尽情歌唱。操场上,一群男孩在掷雪球,天空中的雪球纵横交错,形成一道道白色彩带,小伙伴们的笑声在校园回荡着。

冬天给大地带来了无以伦比的美丽;给农作物带来了无限的生机;冬天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我爱洁白无瑕冬天,更爱给我们带来了无穷快乐的冬天。

初一作文 篇3

多少年

多少年以后

家乡的碧绿又回复从前

表哥大刀阔步的改革

使家乡成了全国先进林业县

只是呕心沥血英年早逝

但家乡的山水开始了欢唱

只因为回归了山青水秀

我是在表哥的.葬礼中回家的

在回家的日子里

我爬上小洋楼的屋顶一览无遗

后山老父亲载种的竹子一片碧绿

天是蓝的

山是青的

田野是绿的

池塘和溪水波光潋滟

老屋后山的老山枣树没了

又长出了一棵新树

我看见一只喜鹊鸟飞来

又飞走了

叼走了一片乡愁

初一作文 篇4

我一个扫荡腿,将身前的那个白衣青年击倒在地上,顺手拔出了背后剑鞘中的血姬剑,快速的将血姬剑插入那白衣青年的胸中,横穿整个胸部,腥红的鲜血四溅。我冷漠地用大拇指擦去几滴飞溅在铠甲上的鲜血,将大拇指凑近鼻子闻了闻,随后一皱眉,眼中透露出焦急之色,再一舔大拇指上残留着的白衣青年的'鲜血紫诺,530号大街已经被感染了,没有我们能食用的猎物了。我对着衣领上的一个微型对讲机轻声道,随后默默离去,在黄昏的光辉之下,只留下一个孤独、寂寞的身影

我,锦泪,是一个血族,家世卑微,小的时候饱经了欺凌与侮辱。由于家中贫寒,经常不能吃饱,甚至辛辛苦苦的来的猎物都会被血统高贵的同龄人抢去。但,就是我17岁那年,命运之神开始眷顾我了——姽魔之晶,连王公贵族都无法得到的拥有强大力量的宝石,哼,偏偏就是被我给捡到了。从此,我的命运便开始翻转。我以我强大的力量在血族之中变得受人尊敬,享用着一切美好的东西。

但就是在2年以后,我19岁的时候,一种病毒出世——凌伊病毒。这种病毒只会感染人类,但感染人类后,人类本身并不会有事,但血液会变的十分古怪。那种血液,不可以让我们血族来食用。我们的猎物越来越少,为了整个血族的安危,我和几个实力强大的血族同胞组成了一个组织,边要消灭这个病毒,边为同胞们寻找可食用的血液。

但,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人类感染这种病毒了,血族危在旦夕

初一作文 篇5

七,八月是李子成熟的季节。

曾记得,每次李子成熟时,奶奶都会带我上山去摘李子,那时的山路不好走,路滑,石头有时还会往下落,但这并不能影响我们去摘李子的心情。上山时,奶奶走在我后面,大手将我整个人都包裹着,生怕我摔下去。到了山上李子树旁,奶奶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让我待着,自己则去摘李子,而我一个人闲不住,跑去帮奶奶拿口袋,奶奶一边摘,我就一边吃,每次我吃得很爽快的时候,奶奶就会边笑边敲打着我的脑袋,说:“没有洗,小心吃坏肚子!”待夕阳西下,奶奶拉着我回家,她走在我的前面,她走一步就会停一步,一只脚会抵在我的脚下,防止我滑倒,而她一手提着李子,另一只手还要忙着扶我,而她自己险些摔倒。

回到家时,奶奶会把李子全都倒出来,因为天气太热了,怕腐烂。洗李子时,奶奶会用两个盘子来装,我一个,她一个。可里面的李子却截不同。我的是淡青色的.,或软或硬,但不酸,很甜,而奶奶的李子是黄的,看起来很软,我就会问:“奶奶,你的李子是不是很甜啊?每次你都会分两盘装起来。”而奶奶听了则只是笑笑,什么也没有说。有一次,我趁奶奶不注意偷拿了她的一颗李子,尝了一下,味道没有我吃的甜,绵绸绸的,并且还有些苦涩。我也终于知道奶奶为什么总是分两个盘子来装李子了,并且一装就是十几年。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吃过那么甜的李子。

初一作文 篇6

妈妈总是买些没有收拾干净的,或者发黄,打蔫的蔬菜,还有一些皮都开始发皱的水果,我想妈妈一定是为了便宜吧,可每次奶奶问起价格,妈妈报出的价格总会让奶奶咋舌道:“又让人给唬喽!念书的人就是不会买东西,太贵了!”为了让妈妈不再“上当受骗”,我决定起个大早亲自和妈妈去买菜。

清早的空气十分新鲜,一出门,就与微风撞了个满怀。早市上人群熙熙攘攘,好多菜农在大声吆喝着。拐角处,一群人围着一辆篷车,车上有个帅哥在喊着:“白菜便宜卖了,四毛五一斤啦。”看着这车白菜,都收拾得干干净净,老叶子都摘掉了,又白又嫩,突然又对妈妈做的糖醋白菜垂涎欲滴了,忙说:“妈妈买颗白菜。”妈妈嘴上说着“好的”,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又走了一会,看到一个人力三轮车上码着一堆小颗的白菜,摊子不大,却很整洁,还有几个箩筐放在地上,里面盛着的也是白菜。妈妈停下来,开始捡白菜。我很不解,这些白菜颗很小,老叶都没有摘掉,估计回家得扔一半吧。卖菜的是个老伯,穿着草绿色的棉袄,洗的发白的`帆布鞋,两鬓染上白霜。他见有人来,用一只手递过来一个袋子,往里面装起白菜来,我在一旁问道:“这菜多少钱啊?”老伯回答道:“七毛一斤。”“挺贵啊。”旁边有人说道。这时妈妈接道:“这白菜颗小,一看就知道是自己家种的,应该也没啥化肥农药,吃着放心。”这味老伯说:“是啊,这菜开锅就烂,不骗你们。”摊边的人多起来,妈妈递过菜,老伯仔细量好,妈妈没有要余下的两毛钱。人多了,老伯就有些忙不过来了,不知为何他的动作有些古怪。离开菜摊,妈妈又领我去了一位老婆婆的水果摊买了些橘子,有去街角的一位拄拐老大爷那买了些日用品……

回家的路上,我十分不解:妈妈怎么就爱买这种“又丑又小”毫不起眼的菜呢。于是便问她:“妈妈你怎么不去大摊子买菜,小摊子的菜也不便宜啊。”妈妈笑了笑:“亏你学美术这么多年,都没看出来那个卖菜的老伯只有一只手。”我若有所悟:“哦,那妈妈你是可怜他们么?”妈妈严肃起来认真地对我说:“不,他们不需要别人的怜悯,他们都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虽然他们的腰弯了,但他们的脊梁是直的!我尊敬他们。”我恍然大悟,老伯的身影又浮现在眼前,竟是那么高大。

就像开在尘土里的花,尽管处境艰难困苦,也自足快乐地活着,用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他们渺小而不卑微,平凡而伟大,即使开在尘土里,也一样坚强明艳,绽放着属于自己的色彩。

初一作文 篇7

那天,我骑自行车匆匆忙忙从学校赶回家,正好路过一个修车的地,车子也怪啦:正好在这车带没有气啦!

我想乘那位大伯不注意偷偷打气赶紧开溜。我小心翼翼的拿起气筒偷偷打起气来(他正给别人修车呢)这时,他忽然背身拿起扳子朝我这方向走来,我吓的`刚想跑他却说:“小朋友,车链子掉我帮你修。”我刚想说什么,他正熟练的打开车壳使链子回家,“好啦”“可……可我没拿钱”“我修车一是方便行人,二是挣钱,快回家去吧!”这是眼泪已经模糊了我的眼……

初一作文 篇8

没有什么可以再让我抱怨了的,我还是那个小小的、不起眼的我,没有什么伟大,没有什么邪恶,但我可以十分坚定地说:“我的.生活很精彩,里面充满了欢声笑语!”看一下本文的题目,依云,我给自己取得笔名,想知道其中的含义吗? 2,

让我来告诉你吧!知道,依云矿泉水,我相信这个牌子的矿泉水是很有名气的,我要用它来作为我的笔名,或许,你会说我怎么会用矿泉水的牌子来作为自己的笔名呢?原因就是:我希望自己能够像阿尔卑斯雪山上的雪水一样纯洁、清澈,不受一丝污染。

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水一样成为大家的生命之源,希望自己如同水一般宝贵,我的星座是巨蟹座,它是水系星座,或许我的生命属水,我也很喜欢水,水占人体百分之65呢!人离开水只能活3天!可见水的重要性,我会保护水,珍惜水。

我希望大家节约水,保护水,不要再让水受到污染!依云——我的笔名,我喜欢依,更喜欢云,云是无拘无束的,想怎么飘,就能够怎么飘,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这也正是我所渴望的!

不说了,该停笔了!下回再见!拜拜!

初一作文 篇9

风瑟瑟地,带走了仅存的一点儿温暖;

雨凄凄地,带走了仅存的一点儿舒适;

夜静静地,带走了仅存的一点儿热闹,

没有你,我会不习惯。

···· ——题记

『心吾,依旧爱你』

似乎很久没有和心吾联系了,那个曾经我在小荷最好的朋友已经消失了,确切的是,从我的身边消失了,那么地突然……

我,是爱心吾的,尽管现在我们的关系已经不如从前了,但是我依旧执着地守住这份感情。因为曾经我说过,会永远在一起的。心吾,你现在还好吗?不管怎么样,你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做一个坚强的女孩儿。就像我一样,如此地淡然,不去想伤心烦恼的事情,不愿意去想。

心吾,你现在一定不会孤单了吧?你一定有了许多新的朋友了吧?也许我已经被你淡忘了,生命就是如此吧!总有不少人不断地消失,不断地进入。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永远停留在某一个人的世界里,谁都不是谁永远的谁。心吾,或许我们都没有错,只是时间让我们忽视了彼此,如果可以,请让时间停留在曾经的时光。

时光不停地流逝,唯一不变的就是,心吾,我依旧爱你……

『涵儿,你不孤单』

那段时间我十分无聊、寂寞,于是想找个知心朋友来陪我,终于,我选中了涵儿当我的那个知心朋友。

涵儿是个很乖的女孩子,她曾经向我承诺每天都会给我发一张纸条来和我谈心,当时我以为她只是在开玩笑,哪有人会有那种耐心?是的,我错了。从那以后,除了特殊情况以外,涵儿每天都会给我发一张纸条,这让我十分感动。

“你会忘记我吗?”记得涵儿这样问过我。

“记住了,就不会忘记,因为留在了心里。”我这样回答。

是因为孤单、无聊才会认识涵儿这个好朋友,我一直以为涵儿是个很快乐的.女生,只到最近我才发现,原来她是一个内心十分空虚、寂寞的女孩子,让人无比怜惜。本来是找她来安慰我的,现在看来我一定得好好对她。

涵儿,虽然你的好朋友小月永远地离开了你,但是请不要悲伤,不要哭泣,勇敢地面对一切,我相信你可以的。涵儿,你不应该因为一些触动就想要离开“小荷”,因为小荷是我们共同的家……

涵儿,你不孤单。走了,散了,至少还有我会陪着你。不能承诺是永远,但是我努力做到永远!

『没有你,我会不习惯;没有我,你也会不习惯吗』

初一作文 篇10

沿途经过了著名的青马大桥,非常雄伟但又极其优美地横跨在海峡上,桥下巨大的运输船令人惊叹。

因为回深圳的原因,爸爸妈妈决定带我去香港玩两天。去香港是要过关的,为了避开熙攘的人流,爸爸决定我们从皇岗口岸直插香港岛。

过关没有花费我们太多的时间,警察迅速检查了我们的证件之后,我们就直奔穿梭巴士了,一上车我就发现香港的巴士司机的位置是靠右的,连行驶的方向也是靠左的,这和我们大陆的行驶习惯完全相反。爸爸告诉我这是因为香港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所有的交通法规都是沿用英国的。看来,在香港过马路时,一定要先朝右看,再朝左看了。

沿途经过了著名的青马大桥,非常雄伟但又极其优美地横跨在海峡上,桥下巨大的运输船令人惊叹。同样让人难忘的还有望不到边的九龙集装箱码头,爸爸对妈妈说,正是这些构建了香港国际港口的基石。

看着越来越密集的高楼大厦,爸爸说我们快接近香港的中心了。穿梭巴士在最繁华湾仔地铁站附近停了下来,这里就像大厦组成的'森林,密密麻麻地只让出狭窄的马路。我真担心我们会很快迷路啊!因为爸爸过去有段时间每个月都会来湾仔上班,所以他自然就是我们的向导了。

我们的酒店在铜锣湾,离开湾仔还有一站的地铁路程。那里就像苏州的观前街或者上海的南京路一样,是购物和消费得好地方。在香港的地铁站里,我发现每当我们对前进方向感到疑惑时,我们总能在附近找到正确的指引。爸爸说这就是香港城市管理的优点。

出了地铁站,就在酒店入住了,酒店的房间很小但很舒适,住一个晚上就要1000元,爸爸说这还是打折之后的价格,我从爸爸那里学到了一个新词“寸土寸金”!

晚上的香港更加美丽,灿烂的灯光让人眼花缭乱。我真得很喜欢这座城市!

短短的几天我品尝了香港的美食,和妈妈疯狂的购物还有就是体验了香港城市管理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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