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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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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合]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在我的学校里有一本叫《小学生时代》的报刊书,它的内容非常丰富,有6大板块组成:卷首、关注、求智、社区、原创和阅览。今天我们的.话题是求智里的《动物频道》。

这一次《动物频道》“播”出的是“蜘蛛蝙蝠齐访编辑部(下)”

虽然蜘蛛家族抢在蝙蝠家族前面先做自我介绍,但是蝙蝠家族却不生气,反而礼让人家,等别人说完时它们才开始。而且它们在等待别人时排着整齐的队伍,从这些表现来看,让我对蝙蝠的印象不由自主地好了一些。里面有:狐蝠、果蝠、等等……还有吸血鬼一样的吸血蝙蝠,这可真可怕!在童话故事里,蝙蝠是邪恶的,因为在古堡里,古堡外都有蝙蝠的影子。

以前,我在东阳的公交车上看见一个老人家站着,而我却坐,其他人却无动于衷!我想:这老人家都岁数那么大身体一定不会太好,我可以有什么能帮她吗?当时我没给老人家让座,所以一想到心里就十分愧疚,我当时为什么不给老人家让座呢?我看到动物都学会礼让了,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学一下动物呢?如果我们学习动物就可以减少一分“恨”。那么世界会更灿烂,更加美好!

我打算以后星期五放假期间一天看1个小时的关于海洋生物和侦探类的书。如果问我长大后的理想是什么,那么我会告诉你:我长大后想当设计师,是一名服装设计师。我喜欢画画,每一次亲人买衣服给我和弟弟我都非常喜欢,我想我的画如果能在衣服上出现,我的弟弟、爸爸、妈妈和奶奶会多么高兴呀!所以我才喜欢当设计师,这样别人就知道他们所穿的衣服也有我的“一部份”在里面。

是这一本书让我有了梦想,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中华上下五千年》,多么亲切又悦耳的名字。这本书分上、中、下三册,都是介绍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

昊昊始祖,吾华肇造,唯我华夏泱泱文明古国。自炎黄创叶兆基以来,纵横两万里神州大地,金戈铁马;上下五千年王朝政治风云变换,不尽长江万古流。数千年来,帝王将相、先贤圣哲、才子佳人、诸子百家、商贾名流、贩夫走卒、乱臣贼子……形形色色的人物,匆匆奔波于历史舞台,乱纷纷你唱罢我登台。正是那些一闪的生命,擦出了无数亮丽的火花:廿四朝的政治兴衰存亡历史通鉴;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璀璨星河;清代以前遥遥领先于世界的科技成就;统一与分裂中的华夏民族的融合;广泛的哲学思想与宗教文化;无数辉煌壮丽、豪华典雅的皇家建筑;无数精致小巧、宛如碧玉的园林风景与大漠荒沙、长河落日的古朴自然、人文环境……够成了一条条绚丽多彩的艺术长廊。略读过这本书后,我的第一感触就是“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因为它让我明白了许多自己感兴趣而以前又不知道的问题如:远古原始社会的历史新趋势和夏朝的文化艺术还有清朝的清宫疑案等,它们使我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自盘古开天以来,勤劳的中华人民不停的奋斗着,这本书就是炎黄的.结晶。正因为中华民族长河一般悠久的历史,才使我把这本书视若瑰宝。

如果你有幸能欣赏到这一篇篇壮丽的历史诗篇的话,那么在你徐徐舒卷之后,定能在增广见闻的同时,有所领悟、有所感叹、有所抒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习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近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有人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漫游书海,阅读好书可以让你拥有无穷的智慧。我读过许多好书,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还是这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在伦敦及外地办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狮鬃毛”我就特别喜欢。福尔摩斯去海边度假,不料却遇到命案——一名男子离奇死亡。紧接着,一只狗死了,一位教师受了伤,并且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受到了伤害。福尔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终在一本书里了解了凶手——水母,触手30米长,被触手碰到的生物都会中毒身亡,案情终于解开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写了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侦查力查出的线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过程,让读者产生疑惑——他是怎么发现的?下半部分就写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过程。通篇读完,让读者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这本侦探小说,除了带给读者一番惊现刺激之外,也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怎么会有远超常人的侦察力呢?其实,他并不是多么厉害,而是他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见微知著,才可以发现许多细小的线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见微知著才会成就大事。每读完,我都会对这个道理进行深深的体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这个世界上有非常多的书,在我的世界里也藏有不少的书,但在我的心中最喜欢的书的书是老夫子。

在小学,有时就会看到许多人在看老夫子,基于好奇,我也就去借了一本老夫子来看看,打开了第一页,觉得没什么,看个几秒就过去了,又看了第二页,接着又忍不住看了第三第四页,不知不觉就把整本书看完了,天阿!这本书怎么会这么有趣,心情顿时开朗了许多,里头还有许多四个字的词语,也让我受益良多,也因为如此,每看完了一本书,就想再去借一本,几天下来,我的心里想的都是老夫子,不仅上课上到心神不宁,下课也不理会同学们,写功课也偷偷在看,连课本都看不下去,课业一落千丈,那时我还不理会,但直到妈妈开始制止我时,我才知道事态的严重,我把老夫子丢在一旁,告诉我自己不能看,好不容易才把功课拉了回来,也渐渐忘了这本书的存在。

直到有一次,要写作文,我一直在想一些词,又想不出来,翻字典又好无聊,突然间,我想起了老夫子,又在回头看了看老夫子,他用的词语我都看的懂,例如说:“原来如此、耐人寻味、一箭双雕......”,内容又不无聊,让我这一次的'作文第一次得了五及分,这一次是他帮我立了大功,而不是让我又沉迷其中,使我知道,有趣的书,只能偶而看看,适时的放松一下,学习一下词语也是不错的选择。

也许许多人都认为这本书没什么重要,但对我来说,他既有娱乐的效果,也助于学习四个字的词语,是一本多元化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世界上的书有许多,我读过的书也不少。每看完一本书,书中的情景和画面总会清晰的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并反复回荡。《摆渡人》、《西游记》、《明朝那些事》等书至今令我记忆犹新。然而,我最爱看的,还是那耐人寻味的——《三国演义》。

我喜欢历史,也喜欢了解历史,更喜欢去探索历史。刚读《三国演义》时,便发现这本书的与众不同,书中从不提及人物的心理,而是通过对人物的`语言、行为,细节之处的描述,让读者自己去慢慢体会人物的心理,给人留有一定思考的空间。所以,才有了每个人读《三国演义》后的读后感各不相同,因为只有细细品味,慢慢琢磨,才能抓住作者的思想脉络,深沉而又含蓄,这不正是这本书中的迷人之处吗?

每次读《三国演义》都感觉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当我看到草船借箭时,不由得佩服诸葛亮的机智;当我看到关云长义释曹操时,不禁为他点赞;当我看到赵子龙在长板坡七进七出时不得不为他的忠诚与英勇拍手叫绝。同时,《三国演义》也不仅仅是一本书,而是对一段历史的缩影,更是你值得依赖的历史导师,作者罗贯中以大气的手笔撰写出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的百年风云,栩栩如生的落于纸上,让你读后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它对于我来说不止是一本书,更是一位知心的好朋友,希望大家也要会读书、爱读书,早日找到自己的“知心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一高尔基。

书,是一个能增加知识的东西;书,可以让我感受到快乐;书,能让我们更加充实;书,能……

多少次我在迷阔中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读书”?哦!是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度过了12个春秋,也读了12个春秋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海伦·凯勒的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小时候得了一场重病,也因为这场重病,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她是多么向往光明,她是多么想看世界,她无法对父母倾诉自己的烦恼,所有愤怒都一直在她心中,她不会说话!在安妮老师的'启发下,她认识了许多单词,海伦特别高兴,每天都不分昼夜的读着盲文增加知识。

海伦又学会了说话,她每天摸着自己的喉咙练习发音,之后交到了一些朋友,海伦为了能让朋友听懂她说得话更加努力。

终于,她考上了顶级大学一一哈佛,她战胜了命运。

海伦,希望拥有三天充满色彩的世界,她渴望看清父母的脸,渴望看见自己的朋友……三天的时间太短了,海伦并不能看见所有的事物,她只会看到部分事物,可她依然会很满足。

海伦向往光明。海伦有着超人的意志力,也是这超人的意志力支撑着她,她写过许多著作,也帮助了更多和她一样的人。

我们也要学习她顽强的精神,因为她让我坚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千零一夜》它是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里有几十个童话故事。这些童话故事里有许多优美的词语,比如:栩栩如生、冥思苦想、贪图享乐、高耸如云、警卫森严等。我一捧起这本书就怎么也叫不动了,完全沉入了书中,直到看完为止。

这本书含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就说那个:《小偷和商人的故事》吧!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小偷偷了商人的三捆布。但很快就被商人寻了回来,还搭上了小偷的斗篷。原来商人以前也是靠偷窃别人的财物生活的,后来,他在伟大的'尊神安拉面前诚心忏悔,所以商人很快就把布寻了回来。小偷因为做贼心虚,只能在心里暗暗叫苦。又因为小偷没有斗篷出去见人,所以暗中偷偷的找商人把斗篷要了回来。让小偷没有想到的是:小偷偷了商人的布,商人还十分大方的把斗篷还给了小偷。这不是明摆着让小偷改邪归正吗?小偷虽然垂头丧气的回去了,但是小偷受到了商人的启发,再也没偷窃任何东西了。

有一次,妈妈出去买菜,要我在水开的时候把电关了,我答应后,就拿了《一千零一夜》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仿佛看见了渔翁撒网捕鱼,捞上来了一个铜瓶子,出来一个魔鬼,相当的惊讶。早就把烧水的事忘了。妈妈回来看见水烧干了就一边笑,一边说:“你这个小书迷……”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也来看看这本书吧!保证你一定会很高兴。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四四方方一座城,里面住着方块字,天下大事全知晓,多看能使人聪明。”这个谜语的谜底说的就是书。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的益处很多,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我快乐,读书使我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夏洛的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怀特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威尔伯的小猪一出生就面临被杀的厄运,在女孩菲恩帮助下顺利躲过一劫,威尔伯一天一天长大了,菲恩的父亲决定把他送去弟弟的谷仓,那里有牛、马、羊、鹅,还有一只可爱的老鼠和一只蜘蛛。在谷仓里,威尔伯和名叫夏洛的蜘蛛成了好朋友,我知道自己最终的命运是要被做成熏肉时,伤心不已。蜘蛛夏洛答应他一定会让他看到冬天的'雪。夏洛分别织出4张带字的网,创造了奇迹,帮威尔伯摆脱被制成熏肉的命运。最后,夏洛守住了自己的承诺,让威尔伯看到了冬天的雪。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夏洛,他乐于助人,遵守诺言。为了让威尔伯能见到春天的雪,她牺牲了自己,为了能够得到更好的词语来形容威尔伯,他放弃了自己的尊严,一次又一次的去求老鼠。他们之间真正的友情让我感动,也让我懂得真正的友谊是互相付出!。

读书能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乐于助人的夏洛,神机妙算的诸葛亮,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才知道了世界上有这么多的故事,这么多的人物,我喜欢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里睡了懒觉后。我就想:今天是周末,妈妈要上班没时间收拾家里,而我不上学,也可以帮妈妈分担一些家务呀!不然妈妈要上班还要收拾家里,太累了!

于是,我便破迫不及待地踩在椅子上,把书柜整理好,我拿起一本叫<

我看到一处:当晚,天安门广场上举行了盛大的游行晚会。华灯齐放,焰火腾空,处处五彩缤纷,光彩耀眼。游行的人群提着灯笼,欢呼跳跃,放声高歌,沉浸在无比的欢快之中。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在天安门城楼上,同人民群众一道欢度这个非常的夜晚。我从这句话中知道了这是成立新中国第一个游行晚会,从此人民不再过着吃不饱穿不暖而且天天都在打仗的生活了,所以人民们无比高兴无比快乐。我还从:为了不暴露部队的整个行动计划,邱少云忍受烈火烧身的巨痛,像一块巨石卧在那里,纹丝不动,直至牺牲。他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此次作战的胜利。从这里我读懂了在解放军打仗中一定要有许多像邱少云一样的英勇战士才能把这危险而又困难的仗打赢。仗是赢了,但是牺牲了无数的解放军,解放军同志们你们做的是对的,你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成立新中国的.机会,我为你们而感到骄傲!

我们现在过着幸福的生活要什么有什么。我们现在的一切还不是那些勇敢的解放军们宝贵的生命换来的。所以我要对那些解放军致谢,说一声:"谢谢你们!"

我有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我要好好学习,奋发向上,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同学们,你们看过多少本书?我看过的书可多啦,有《十万个为什么》、《唐诗三百首》、《少年百科》、《格林童话》等等,还有的都记不清了!

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书中的内容可多了,只要是你想不通的问题,这本书都有:数学、物理、动植物、人体科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动植物这一类。这本书有100多个问题,知识丰富极了,大至生命是怎样产生的,小至蜻蜓为什么点水,这本书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比如说“美人鱼”是什么动物?我到书上一查,才知道:传说,海洋里有美人鱼,既像人,又像鱼。可是实际上叫海牛,其实与牛与鱼都毫不相干。嘴唇外翻,面目难看,一点也不美。由于数量极少,胆子小,不爱活动,它除了换气外,整天呆在海底礁石中消磨时光。这样美人鱼就显得更神秘了。

小时候,没看过这本书,还以为美人鱼是鱼与人的化身,而且长的十分美丽呢!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

总之,这套书就像一个知识百宝箱,如果你什么时候有想不通的问题,只要翻翻它,就可以找到所有答案。

记得一个晴朗的夏夜,我正在做作业,忽然,我看见一道题:在满天繁星的时候,天上的星星有几种颜色?“这么简单”我想。因为《十万个为什么》上面有这个问题,我看过了,便迅速地完成了这道题。后来有同学打电话问我这道题怎么做,我得意地告诉他们:星星不但有黄的.,还有红的、橙的、银白色的

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本书。它给我科学知识,让我变得更加聪明,让我成为一名“小博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特别吸引我。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着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有卖完的.火柴,因为她那酒鬼老爸一定要她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倚在角落旁,靠划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卖火柴的小女孩不仅禁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太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慈爱的妈妈,妈妈用那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时,她看见自己的外祖母,慈祥的外祖母疼爱的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外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些新衣服什么的。看看她,再看看我们,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过着快乐的日子,而她只能在大街小巷上过着一个个寒冷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也要好好的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过好每一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每个人对时间的看法是不同的,时间能节省,但不能节省一些有意义的时间,也不能轻易浪费它。这是我读完《毛毛》后的感想。

《毛毛》又名《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看完这个题目,我就非常想知道这个时间窃贼是谁,所以勾起了我认真阅读这本书的欲望。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毛毛和她伙伴的一些事情,以及她和时间窃贼——灰绅士的一些事情。灰绅士盗取了很多人的时间,让别人不去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不陪自己的母亲,而将她送进养老院,将所节省的时间给盗走。可当灰绅士遇到毛毛,却无法盗取毛毛的时间,说明毛毛是个珍惜时间的小女孩。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为灰绅士代表着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毛毛和朋友则代表着城市慢节奏的生活。

毛毛是一个善于倾听的小女孩,所以她的好伙伴们只要有事就会找毛毛倾诉。虽然毛毛的方法不多,但是让倾诉者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能够获得成功。我以后也要认真倾听,这样对方就会有存在感,对方也会觉得自己说过的话并没有白说出口,还是有作用的。

我明白了做有意义的.事并不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但做没意义的事就是在浪费时间,所以要多做有意义的事,少做甚至不做没意义的事情。

《毛毛》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永记在心中把所悟到的道理,运用在实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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