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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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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汽车服务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服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服务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销售形式

1、甲方汽车以厂家直销方式挂靠到乙方汽车经营所在地,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手续和经营场所。

2、甲方派专业营销人员驻乙方经营所在地对样车及监控车管理。

3、乙方给终端用户开上户车辆发票及上户各项协调工作,甲方给乙方开增值税票。

4、利润分配如下:

4-1、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元以下每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八百元。

4-2、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至十五万元之间,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一千五百元。

4-3、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五万以上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二千元。

4-4、现款车辆由乙方直接从车款中按以上返利标准扣除,销贷车辆返利由甲方对乙方支付。

5、甲方与乙方协商后达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及返利情况如下;

5-1、甲方为乙方所定的年度最低销量为60台,达到60台(车)每台返利500元。

5-2、年销量达到80台时,每台(车)返利700元。

5-3、年销量达到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000元。

5-4、年销量超过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500元。

5-5、年销量低于60台时,乙方不享有年终返利奖励。

二、 样车及监控车的管理

1、样车及监控车资源由甲方提供。

2、样车监控车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作转让、抵押。

3、样车监控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实施改装、加工、添减附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处理样车及监控车价格调整异地调动权。

5、乙方有权对整车检查验收,及样车监控车给甲方办理相应的.财务手续。

6、乙方负责协议好技术监督、工商部门合作关系,保证甲方利益不受损害。

7、在甲方产品进驻乙方协议中所规定的销售区域并在规定的销售日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产品及驻点销售人员的利益及安全不受任何损害。若出现甲方样车产品损坏或者与原配置部件不符及驻点人员利益和人身遭受侵害,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力责任。

三、 销售区域

甲方产品在 省 市为唯一的销售网点,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区域内设置销售同类型产品,周边市、县除外并以乙方为中心。甲方销售人员在周边地区市场发生的业务,均在乙方处开具订单,并计入乙方年度销售量给予奖励。

四、 付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即销即付”结算方式,现金销售,乙方足额付甲方车款后,甲方方可转让车辆手续及车辆。

2、分期付款车辆,甲方可依据用户要求选择分期付款单位作消费信贷,分期付款单位作第三方称为丙方,丙方给乙方办理相应财务手续,乙方给甲方办理财务手续,分期付款车款在两周内汇到甲方指定账户。

3、定向销售车辆,甲方或乙方根据用户要求选装配置,给用户签订订车协议加盖乙方合同章。

五、 售后服务

1、甲方在乙方经营所在区域建立服务站。

2、售后服务细节详见售后服务章程,售后服务协议及相关说明。

六、本协议签订,望双方共同遵守,若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在协议签订所在地解决。

七、签订协议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八、协议以各自签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十堰杰德利工贸有限公司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地 址:

开户行:茅箭工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汽车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销售形式

1、甲方汽车以厂家直销方式挂靠到乙方汽车经营所在地,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手续和经营场所。

2、甲方派专业营销人员驻乙方经营所在地对样车及监控车管理。

3、乙方给终端用户开上户车辆发票及上户各项协调工作,甲方给乙方开增值税票。

4、利润分配如下:

4-1、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元以下每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八百元。

4-2、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至十五万元之间,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一千五百元。

4-3、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五万以上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二千元。

4-4、现款车辆由乙方直接从车款中按以上返利标准扣除,销贷车辆返利由甲方对乙方支付。

5、甲方与乙方协商后达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及返利情况如下;

5-1、甲方为乙方所定的年度最低销量为60台,达到60台(车)每台返利500元。

5-2、年销量达到80台时,每台(车)返利700元。

5-3、年销量达到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000元。

5-4、年销量超过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500元。

5-5、年销量低于60台时,乙方不享有年终返利奖励。

二、 样车及监控车的管理

1、样车及监控车资源由甲方提供。

2、样车监控车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作转让、抵押。

3、样车监控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实施改装、加工、添减附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处理样车及监控车价格调整异地调动权。

5、乙方有权对整车检查验收,及样车监控车给甲方办理相应的财务手续。

6、乙方负责协议好技术监督、工商部门合作关系,保证甲方利益不受损害。

7、在甲方产品进驻乙方协议中所规定的`销售区域并在规定的销售日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产品及驻点销售人员的利益及安全不受任何损害。若出现甲方样车产品损坏或者与原配置部件不符及驻点人员利益和人身遭受侵害,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力责任。

三、 销售区域

甲方产品在 省 市为唯一的销售网点,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区域内设置销售同类型产品,周边市、县除外并以乙方为中心。甲方销售人员在周边地区市场发生的业务,均在乙方处开具订单,并计入乙方年度销售量给予奖励。

四、 付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即销即付”结算方式,现金销售,乙方足额付甲方车款后,甲方方可转让车辆手续及车辆。

2、分期付款车辆,甲方可依据用户要求选择分期付款单位作消费信贷,分期付款单位作第三方称为丙方,丙方给乙方办理相应财务手续,乙方给甲方办理财务手续,分期付款车款在两周内汇到甲方指定账户。

3、定向销售车辆,甲方或乙方根据用户要求选装配置,给用户签订订车协议加盖乙方合同章。

五、 售后服务

1、甲方在乙方经营所在区域建立服务站。

2、售后服务细节详见售后服务章程,售后服务协议及相关说明。

六、本协议签订,望双方共同遵守,若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在协议签订所在地解决。

七、签订协议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八、协议以各自签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湖北十堰市白浪马路村一组 地 址:

开户行:茅箭工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汽车服务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的服务销售商,销售甲方的“_________ ”系列产品。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既成为甲方的服务销售商成员,享受甲方的服务销售商待遇,同时甲方授予乙方服务销售商授权牌

二、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年度销售量为________组,具体如下(自签约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季出货量为_______ 组/月季达标:

第一季度:_________ %;_________ 组

第二季度:_________ %;_________ 组

第三季度:_________ %;_________ 组

第四季度:_________ %;_________ 组

年达标量为_________ 组,反利最高为_______ %,以每季达成率×反利每季合算金额,予第二季之第一次出货时抵扣货款。每月出货或季出货皆可,每月追加可合并计算:例:合约为150 组/月,第一季度为150 ×70%=105 组/月,为达标100 %,若完成80组/月(含),则80÷105 ×13% %之反利;反利税金扣除为:反利÷×

三、单价具体如下

品种单价备注二合一hs型ta14、xntr06亮铬半皮半木

四、年度反利为

年度反利×平均达标率;

平均达成率=每季达标率相加÷

年终达成率_________ %以上可享度反利_________ %,第十二、十三条合乎要求,则年度反利_________ %。

五、每一季度,乙方的销售任务没有完成的,甲方对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若连续两季未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开放第二家服务销售商或取消乙方销售权。

六、乙方保证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内容并绝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之内容。

七、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不得低于所规定的价格销售或者越区销售,同时乙方有义务约束其所销售区域内的网点不得越区销售。如经查属实,甲方将开放区域直至取消乙方服务销售商资格。

八、乙方不得制造和销售假冒、仿冒产品及与甲方相竞争之产品。一经查处,甲方有权取消其服务销售商资格,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其销售产品的专利证书、服务销售商授权书等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同时对乙方服务销售的产品提供一年保修,终身维修的售后服务。如因乙方安装而导致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若实在无法处理,经甲方技术分析属实,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维修或更换(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等因素除外)。产品不良导致客户不便而索赔时,立即与甲方联系,并依专案处理。

十、甲方将不定期在各媒介(如各大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广告宣传;并会派员协助作市场服务以及向乙方提供产品海报、展示座等广告协助,以配合乙方做好产品宣传工作;地区媒体广告与甲方公司联系作专案处理。

十一、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产品推广和销售工作。甲方会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对安装人员进行培训。若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下属网点的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产品损坏等问题时,甲方将不予更换,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或其下属网点承担。

十二、甲方将定期对客户进行跟踪,如乙方因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遭到客户投诉而影响甲方信誉或产品品牌形象的,经公司调查核实,累犯三次,甲方将有权取消其服务销售商的资格,同时该协议自动失效。

十三、乙方有义务对所安装的客户进行存档,以每月_________ 日为准交予甲方,以便甲方日后的售后跟踪。保修卡之回收率扣除库存,其年回收率应达_________ %。

十四、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发货,默认的发货方式为公路货运,如乙方需要指定其他的方式发货,运费乙方自付。

十五、乙方有义务于每月_________ 日前将下一月的订单传给甲方,非_________ 日之前的订单一律视为紧急订单,运费由乙方自付。乙方有义务于每月月底将最新库存数量回传至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能够了解和掌控。

十六、新产品的.推出,甲方优先给乙方试销,但是乙方必须提供完好的售后服务。跨区车辆之售服需无条件协助服务。

十七、付款方式为每批量出货款之_________ %付清后出货,第二次出货前结清前帐,后付第二次订货量之_________ %货款,依次类推。乙方未结款之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于服务销售权结束时,公司以最后一次结款单价作结款。

十八、车辆停产三个月内,乙方可以换货,但是乙方必须负担运费及甲方换货的工时成本。

十九、本协议自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如合同期内服务销售商没有违约行为,且完成协议规定之任务的,则其服务销售权自动延续一年。本协议最长有限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为_______ 年。若连续两季无法达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之服务销售权。

二十、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条款不能履行的,可以免除责任。

二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之内容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诉_________ 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 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汽车服务合同4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行驶5000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方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允许临时挂账,竣工后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及时为甲方结算费用。其他无长期业务往来车辆单位在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验收合格立即结算维修费用。 现金________ 转账________ 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1000元以上的。

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三)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四)对乙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应当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

(八)质量保证期以合同标明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

(三)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五、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汽车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关于北京燕联储运公司顺义汽车队汽车维修保养协议;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北京燕联储运公司顺义汽车队油品运输车辆保养维修的工作交由 以费用总承包方式进行管理;全部费用为 元/月(含全部人工工资、生活,劳保,医疗保险等费用)。

乙方承包工程内容:北京燕联储运公司顺义汽车队全部油品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作项目实行适时监督检查;

甲方有责任和权力对乙方的生产安全进行检查管理;

甲方有责任和权力对乙方资金使用支出情况进行检查;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的工作资金进行可靠保障。

乙方责任和义务:

乙方有接受甲方各项检查的义务;

乙方有承担员工医医疗及意外伤害的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质按期按量完成承包内容;

乙方有不使用不采购假冒和不合格汽车零(部)配件义务;

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时提供工作、生活费用的权力;

乙方有合理使用资金的义务。

责任及奖惩: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质按期按量完成承包内容,致使被保养车辆不能正常运营造成被保养方损失的,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赔付。

乙方由于使用不合格汽车零(部)配件而造成任何事故和产生隐患按损失罚款。

由于乙方原因产生返工损失的,乙方按实际发生额双倍赔付(含工、料及车辆运营损失)。

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于不可抗力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定。

结算及付款方式:按月为计算单位;每月十日前支付。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汽车服务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___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乙方服务

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

汽车服务合同7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甲方保证可根据乙方需求,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方式

1、服务期限:年

2、服务方式:乙方每次用车前,以电话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及当前车辆使用情况,优先为乙方安排合适的车辆,具体行程路线双方协商确认。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甲方根据乙方车辆使用需求提供报价,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报价后,甲方提供合适的车辆。乙方按照方式 向甲方支付费用:

(1)方式一:乙方交付车辆定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行程完结后 天内交付余款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方式二: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完毕后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有合法有效证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驾驶员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该车的路桥费、燃油费、停车费由 方承担,驾驶员的吃住等费用由 方承担。

2、甲方必须安全准时将乙方人员送达目的地,具体行程由乙方安排。

3、乙方在已定行程有所改变时需提前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重新核算租车费用并更改合同报价后方可租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双方的.约定,提供合适的车辆。

2、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双方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不得无故拖欠款项,如无故逾期支付应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搭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强迫驾驶员超载,否则,所造成的法律、经济问题由乙方承担。

4、乙方无故辞退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在行程过程当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2、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任何意外、损失等,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双方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名/盖章)

电话:

乙方:(签名/盖章) 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服务合同8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行驶5000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方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允许临时挂账,竣工后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及时为甲方结算费用。其他无长期业务往来车辆单位在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验收合格立即结算维修费用。 现金________ 转账________ 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1000元以上的。

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三)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四)对乙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应当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

(八)质量保证期以合同标明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

(三)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五、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签字) 负责人:

乙方:盖章(签字) 负责人:

汽车服务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两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

3、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经营,由甲方纳税,甲方无正当事由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但对其服务质量享有监督权。

4、承包期间,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二十四万元承包租金,乙方按每季度支付款项。

5、承包期间,乙方自动行组织车源,扩展业务。

6、乙方联系的车源时,须严格按照原承修方与被承修方所签定的维修合同办理一切业务,不得使用伪劣汽车配件,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服务质量,做到价格合理。

7、甲、乙双方应对承包前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仓库、工房、车间、食堂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双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须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否则应予赔偿。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8、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9、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协商。

10、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所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1、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3、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4、双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15、 本合同自二零壹二年三月一日起至二零壹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止;本合同经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汽车技术服务分公司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汽车服务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汽车装潢合同》甲乙双方现就甲方所购车辆的装潢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 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下列汽车装潢服务并同意预付相关费用:

1、装潢项目:东风悦达起亚汽车全系皮椅套安装。

2、装潢项目中,如果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对安装车辆造成损伤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

3、甲方必须在当月底付清乙方当月的安装款。

二、服务费:起亚汽车全系皮椅套均为每套590元,大写:伍佰玖拾元整。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服务合同11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颜 色 车型 代码/车 架 号 行公里数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

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____________□。

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汽车服务合同12

托修方:

维修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托修方与维修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托修方和维修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维修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托修方应支付给维修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维修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托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维修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维修方负责托修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托修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托修方车辆在维修方定点维修期间,维修方向托修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托修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托修方的维护保养期间,托修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托修方车辆到维修方维修时,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托修方,在取得托修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托修方车辆维修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维修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托修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维修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托修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维修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维修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维修方维修质量导致托修方利益受损,维修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维修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维修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维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维修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维修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托修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维修方应及时通知托修方,托修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维修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托修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托修方认可。

3、维修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托修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托修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托修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维修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维修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维修方维修车辆结束后,托修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托修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托修方向维修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维修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托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托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托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维修方服务

1、维修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托修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托修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维修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托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维修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维修方负责。

3、维修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维修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托修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维修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托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维修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维修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维修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托修方将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维修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托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维修方承担。

十四、索赔

1、托修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维修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维修方对托修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维修方应按照托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维修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维修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维修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托修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维修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托修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维修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维修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维修方凭下列单据与托修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托修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维修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托修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托修方财务部门收到维修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托修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维修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维修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托修方、维修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托修方事先书面同意外,维修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修方:

维修方:

签订日期:

汽车服务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车辆定点维修管理,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甲、乙双方本着遵纪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的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大修,乙方处维修,车辆发动机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养,底盘做到每个季度一次二级保养。

2、甲方要做到按时结算。

3、甲方发现乙方对车辆维修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冲好等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及其它馈赠。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乙方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甲方车辆维修及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如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修。

3、乙方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他使用寿命为(三个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6、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随意接纳甲方驾驶员检修,必须由甲方驾驶员凭车辆报修单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修理,否则发生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二)乙方在修理期间,甲方驾驶员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修复,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当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一个星期,若整车做漆可延迟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车辆成乙方维修期间如发生违、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若如发现影响安全的部件损坏则立即更换,更换零部件单价价格在人民币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主管车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

(五)修理完毕后,乙方及时出具维修单,经甲方驾驶员确认,同时甲方对维修内容和质量严格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立即无偿返修。更换的零部件经甲方驾驶员带回公司,以便确认。

三、更换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齿包、电磁阀、钢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证所更换材料为正厂产品。

四、结算方式

所在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统一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本次费用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汽车服务合同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型号为____________ , ______座,颜色______ .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租金为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______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______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____________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______元/小时计算租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服务合同15

甲方:xxx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车牌号: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对汽车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共谋利益”的服务宗旨,依据《合同法》第三条、第五条和南充市交通局、南充市交生计(1995)字第12号文件之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车辆服务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自购汽车过户(上户)到甲方公司,由甲方统一提供服务,但车辆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经营性质为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合同规定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合同期限从签订本合同时起至乙方车辆报废时止。

第三条: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按 元/年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第一年的费用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以后每一年度的费用应在每年车辆年审时支付。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办理运输发票路单,除税费外,甲方只向乙方收取工本费而不得附加其他费用。

2、办理过户到甲方的一切手续和证照,代办车辆的规(税)费的缴纳。

3、应乙方要求,派人协助乙方处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违法违规产生的各种纠纷。

4、接受乙方委托办理车辆保险等相关事宜。

5、组织对交通法规、安全常识、运输业务以及其他涉及运输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

6、应乙方要求可为其收集提供货源信息和其他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拿到车辆过户手续证照后5日内付清甲方代办理该手续和证照的一切费用,在每月25号前将次月应交的各种规(税)费用一次性全部预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交付缴费等手续。

第六条:乙方车辆的`经营方式“自主独立经营”,其在经营中发生的运输等合同纠纷或相应的侵权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乙方车辆在运行中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责任应自行承担,如人民法院依法在裁判文书中确定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实行追偿。

第七条:乙方车辆不幸发生第六条所载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处理,如乙方消极处理,甲方有权代为协调与处理,有权聘请诉讼代理人,同时还有权处分乙方的车辆或应获保险赔偿款以支付纠纷产生的赔偿和处理纠纷产生的所有开支。

第八条:无论是甲方应乙方要求,还是甲方在乙方消极不出面处理第六条所载纠纷情况下参与纠纷协调和处理,乙方均应承担甲方为此所开支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出差补助费、生活费、档案查询等费用)。

第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合法出售、馈赠、转让等转移车辆的实际所有权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如以其车辆设定抵压等担保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的同意。客运车辆的线路牌属甲方公司资产,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挪用、出租、盗用等,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须委托甲方办理保险事宜,除法定强制保险外,乙方需投保其他险别的(如承运货物责任保险),应以书面形式特别告知甲方。保险费用在乙方车辆上户(过户)到甲方之前由乙方至少交付4000元,如乙方不预交,甲方有权停止代办理保险业务和车辆的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及其聘请的驾驶员是该车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的安全第三责任人,乙方应负责该车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车辆的安全隐患、上报安全预防计划、监督驾驶员安全行车;乙方及其驾驶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

第十二条:乙方聘用驾驶员及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伤亡均与甲方无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为了转移乙方的雇主责任,乙方应得为其聘用的驾驶员投保一定限额的人身意外保险,该保险由乙方为其办理。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如一方违约,如需继续履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义务,如给对方导致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为其代缴的规费、管理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如因本合同引发诉讼纠纷.双方约定一律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但甲方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甲方:xxx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实际车主)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立信街85号1幢 地址:

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汽车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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