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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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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委托加工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加工合同1

承揽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

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

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

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

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 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留两份,以供备案之用,四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字并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_日

受委托方(签字并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防止该知识产权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知识产权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指甲方参加全国机械设计大赛,在比赛前所设计筷乐笼的技术信息,乙方须对此知识产权承担保密义务。技术信息包括由甲方所提供的有关委托加工的筷乐笼的技术数据、图纸、样机、说明书。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的.知识产权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擅自披露、使用知识产权、制造再现知识产权的器材、取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知识产权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小组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3、如果发现知识产权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4、服务关系结束后,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信息、试验材料等交还甲方。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及归还1、乙方承认甲方的保密信息始终为甲方的资产,而此保密信息的披露并不得视为甲方已将保密信息的权利授予乙方。2、在合作关系未建立或终止,或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即时返还或销毁所有根据本协议所接受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和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披露方提供已经返还或销毁的书面确认。

第四条:有效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一直有效。

第五条:修订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第六条:可分性一方未行使、延迟行使或部分行使其权利,并不意味该权利被放弃;某一权利不行使并不意味着其它权利被放弃。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经法院判决或经仲裁机构裁决无效,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全部实际及预期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八条:争议解决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条:协议副本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

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

代表:

地址:

乙方:

代表:

地址: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5

甲方(委托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加工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

1.1 品类: 牌红糖

1.2 规格:

第二条 原料与辅料的供应

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

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材料供应

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自行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

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方免费用于包装加工的产品。

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方。

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加工方。

3.5 乙方不得在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包装材料或包装材料单一的或组合的图案。

3.6 包装材料如有剩余,乙方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3.7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8 甲方须在乙方开始生产原辅料后五日内将包装材料运送至乙方生产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9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只能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乙方不得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4.1 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交委托加工产品的订单。

4.2 甲方应在订单中明确产品的数量、要求及交货的最后期限。

4.3 甲方要求的交付产品期限应当是合理的且能够满足乙方加工产品的需要。

4.4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后,应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甲方提交的订单。

4.5 如乙方对甲方的订单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如乙方对甲方订单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该次订单;甲方收到乙方异议并修改订单后应再次向乙方提交,再次提交的订单为新订单。

4.6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确认订单,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该次订单,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加工。

4.7 如乙方在确认订单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订单,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加工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加工费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或在甲方提交的订单中明确约定,但每吨至少应当高于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即甲方支付的加工费≧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

5.2 甲方应在乙方确认订单后二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的所有加工费。

5.3 甲方支付的加工费包含使用乙方生产的原辅料的费用。

5.4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加工费后开始生产原辅料并加工委托的产品。

第六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6.1 乙方应在委托加工订单中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之前将委托的产品加工并包装完毕。

6.2 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

6.3 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安排的运输车辆即视为乙方交货完毕。

6.4 产品装车由乙方负责安排,如因装车产生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乙方应保证加工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并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之前、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出具两次国家相关部门机构的检验报告。

7.2 每批次产品交付之前,乙方应完成对待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并制作产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单。

7.3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乙方方可安排装车出厂。

7.4 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产品;未经确认或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的损失;未经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6 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7.7 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储存、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承担责任。

7.8 如因甲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9 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单。

第八条 合同期限

8.1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8.2 如任何一方欲在本合同到期后继续合作,应合同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另一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8.3 本合同签订后期限届满前,非因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否则解除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9.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加工费,如逾期支付,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9.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供应包装材料,因未按约定供应:

(1)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包装产品的,乙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交货的责任;

(2)导致产品因未及时包装而变质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3 如甲方因未按时供应包装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9.4 甲方可对乙方的生产过程提出合理的建议。

9.5 甲方负责安排产品的物流运输、购买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9.6 乙方将产品装车完毕后,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应在乙方的出库单上签字,产品相应的损毁、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9.7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产品质量检验单及出库单上签字后,产品方可出厂。

9.7 对于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必须接受,如甲方拒绝接受或在订单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后二日内仍未接收,则:

(1)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保管未接收产品的.保管费;

(3)超过一个月仍未接收的,乙方可将该批次的产品提存或者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将该批次产品重新包装后出售;

(4)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将产品重新包装出售的收入归乙方所有。

9.8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任何个人、厂家生产、包装或自行生产、包装与本合同约定的相同产品,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仍应予赔偿。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0.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原辅料及产品,委托加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10.2 在甲方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期限交付产品。

10.3 甲方对生产提出的建议,乙方的应当予以考虑,对于合理的建议乙方应当采纳。

10.4 乙方应将生产的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交付给甲方,无本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形乙方不得擅自销售或出售委托给他人销售,否则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均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

11.2 前条的损失包括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扩大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等及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各项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合同的必备内容。

13.2 甲乙双方确认,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订单、材料均通过以下地址及电子邮件送达:

(1)甲方地址:

电子邮件:

(2)乙方地址:

电子邮件:

13.3 如甲乙双方因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前条地址亦是唯一接收所有法律文书的地址,法律文书邮寄至该地址后,不论是否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送达到对方;如送达地址有任何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对方。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在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委托甲方加工"__________"牌品种健康理疗产品,并提供给甲方商标注册样本。

(2)确定品种、数量等问题后,乙方预付全部货款在50%给甲方。甲方应按乙方下达在生产品种、规格、数量安排生产,按期完成,以保证乙方市场需求。完成订单后,甲方通知乙方验货无误后,乙方应付甲方全部货款。

(3)产品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4)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市场销售在合法手续。如需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不得在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家生产与"_________"牌款式或相似的功能内衣。

(6)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牌产品,加工价格为每件____元(包括手工及材料),共______件。以后若原材料上下浮动,以后加工价格双方再协商。

(7)如乙方发现甲方货物存在次品,甲方应无条件调换正品,以利于市场销售。

(8)如在加工途中,出现因品种或款式需变更,而导致停工,乙方给甲方部分损失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友好协商后制定。

(9)工期保证:甲方应保质保量,按协议交货日期完工。若耽误工期,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总货款的50%的经济赔偿。

(10)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及本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申请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7

甲方: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___年 月 日至20___年 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20万元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

产品料质(见附件):

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元/箱;冰糖燕窝粥 元/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1、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5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委托加工合同8

委托方(甲方):xxx鞋业有限公司

加工方(乙方):

经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定量生产“xxx”商标皮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下合作协议,以此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xxx”皮鞋。

2、向乙方提供“xxx”皮鞋生产授权委托手续等相关法律文件。

3、委托乙方为其加工“xxx”皮鞋系列产品,由乙方提供款式(包括原材料),出具产品制造价格明细表,乙方提供材料给甲方确认,并在甲方外加工订货单上予以确定。

4、负责为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型号、数量、颜色、配码以及“xxx”商标、鞋扣饰品、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xxx”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

5、甲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对乙方生产的非合格产品有权拒绝验收。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委托的内容及要求完成加工事项。

2、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原材料、数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超出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品和质量要求进行生产。

4、严格保障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甲方“xxx”的产品、商标、饰品及包装品等资料的丢失或外漏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给甲方驻外管理人员送回扣,造成产品价格偏高,影响销售数量,造成甲方损失,一经查出,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甲方管理人员为了拿回扣,在工作上故意刁难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领导投诉,投诉电话:05xx-xxxxxx9 98xxx6928

三、交货时间:

订单下达后,乙方应慎重审核订单内容,确认没有异议时,交货期为七天,如返单交货期为五天,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按签字回传后的交货期为准。如果没有回传交货期,确以默认。

四、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以交付甲方入库合格签字为准。

五、付款方式:

订单生产完成,成品发货后,次月13-18日为对帐日,25-5日为结帐日,结款方式月结,一次性预留总额8%作为质量保证金。

六、验收标准:

乙方交付的加工产品由甲方负责验收,其外观按封样标准,质量按国家行业标准。加工产品的面皮、里皮、鞋跟及颜色按样品进行验收,如加工产品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者与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返修时间:

凡退回给乙方的返修码鞋,在乙方收到传真之日起两天内补到甲方仓库,如果超过四天还没有补货的,甲方有权将已验收的退回给乙方,如出现特殊情况必须于当天通知甲方。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提供“xxx”商标、标识等专用物品影响乙方生产进度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下单后无故不收购产品,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国家标准生产,致使产品不合格或者引起不良后果的,或出现批量性不合脚的质量问题,甲方可拒收加工产品,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超过甲方订货单数量生产标有“xxx”商标(包括装饰扣或包装物)的产品自行销售的,按超产自销售数量货值的一倍承担侵权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贴装饰扣、内里标志与甲方的商标不符或错将其它品牌的装饰扣、内里标志用于甲方的产品上,则不论在任何条件下,根据xxx鞋业品质部颁发的《处罚标准》执行处罚,并无条件的接受甲方退货。

4、如产品在销出后三个月内出现断底、断面、断帮脚、掉漆、脱胶、松面等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原值退还;如出现钉子导致在销售过程中扎伤消费者的,则视情况赔偿,每双处以罚款500-1000元不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对不合格的加工产品在处理前,必须及时拆除甲方提供的“xxx”商标(含装饰扣包装物)标识交还甲方,或者经甲方书面认可同意,否则,甲方将以商标侵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变更面皮或者鞋底、品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的,甲方有权拒收所有加工产品。

7、如因乙方生产进程延迟交货期,导致错过销售时机,而造成甲方库存积压的,则不予结算货款,直到货物售出或作退货处理。

8、如乙方仿冒与甲方“xxx”商标有关的文字图案、装饰扣、鞋盒和其他包装物品,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连续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自20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和知识产权,保密条款的效力。

十二、双方共同遵循本协议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先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若协议不成,可向有关仲裁或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xxx鞋业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9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1、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中列为绝密、机级的各项文件。

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计算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设计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

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年内。

第四条 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根据民法典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

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充分发挥市场优势,扩大品牌市场的开发,决定从事生产和销售传动类的高低压电机软启动器系列、变频器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传动系列产品),但根据国家对高低压电器产品强制认证的要求,甲方为了创造条件取得产品CCC认证。通过与乙方的洽谈,双方市场营销理念和策略一致,本着“互利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就委托乙方生产高低压电动软启动器系列产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ODM项目合作及之后采购产品和服务的基础。

一、 委托生产的产品

1、乙方考虑到甲方熟悉市场,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市场营销能力,向甲方提供传动系列产品。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均获得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产品严格执行CCC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CCC认证产品进行ODM认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2、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为高低压电动软启动器系列、变频器系列产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诺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标准,符合甲方的技术要求,并对所生产产品的质量负责。

3、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生产,产品的具体规格数量按照甲方的订单为准,并按照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将产品发至甲方。

4、 乙方对甲方销售服务中的特殊情况,予以配合协助解决。但对甲方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乙方负责生产的ODM产品和获证的产品保持一致,如有结构或涉及到关键件的变更,需经认证机构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 产品的品牌以及包装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高低压电动软启动器系列、变频器系列产品,乙方必须提供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和包装物上,不标注企业名称的铭牌和标牌,实行“中性”内、外包装,如需要特殊的品牌和型号产品时,应该在订单说明。

2、 乙方不得使用和标注甲方企业名称、型号、地址的产品对外进行销售。

三、 产品市场的制约

1、 甲方应积极建立传动系列产品的市场和营销网络,努力拓展产品市场营销,增加委托生产的产品生产总量

2、 甲方不得向乙方设计上图的项目及已经跟踪的项目开展销售活动,进行恶意的市场竞争。

3、 乙方及营销渠道不得对甲方已经通过设计院市场设计上图的项目和已经跟踪确立基本关系的项目,进行产品的低价倾销和恶意的市场竞争。

四、 产品的供货价格

1、甲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开发市场,建立销售机构,发展市场营销网络,并以甲方的品牌开展传动系列产品的市场营销工作,承担市场开发、产品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营销费用。

2、乙方鉴于甲方所承担的产品市场营销的投资风险,应尽全力支持甲方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工作,提供甲方最优惠的传动系列产品供货价格,具体确定产品供货优惠价格为甲方市场价格的%。

3、甲方年委托的生产量及回款额达到500万/年(人民币:元)以上,乙方给予3%的返点;若甲方达到1000万/年(人民币:元)以上,乙方给予5%的返点;若甲方委托生产量继续扩大,届时甲乙双方将通过重新协商制定新的执行价格。

五、 货款结算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传动系列产品,在合作初期的货款结算:实行现货、现结原则;进入合作正常期后,每月乙方给甲方提供货款30%的资金支持,连续3个月,第4月付清第一月的30%,以此类推。

2、 乙方至甲方所在地的传动系列产品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六、 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本着诚信原则,认真履行

2、鉴于产品市场的竞争激烈性,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偿对方相应的可得利益。

3、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无故违约或停止供货,必须依据甲方市场营销支出的总费用,进行无条件赔偿。

4、如若发生分歧,产生争议或者纠纷,双方首先应该以本协议的前提,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若协商不果,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依法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进行解决。

5、甲方在合作期间,不得使用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如遇此事,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且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时,归还所涉及的产品设计图纸和说明书资料给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2年内,甲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

6、 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或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七、 其他

1、本协议为长期的无固定期限,本协议于20_年10月8日签订,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的内部执行文件应摘录相关内容,另行下达营销及财务等部门。

2、 本协议生效后:

①乙方应全力支持甲方申请国家强制性产品CCC生产制造证书工作,并提供相关申请所需的全部图纸、文件资料。乙方在以后的CCC认证工厂复核工作和变更过程中,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确保甲方所持有的CCC证书有效和变更响应及时。

②甲方在申请CCC认证产品的ODM认证时所申请的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且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内容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③ 乙方应提供传动系列产品的电子版样本、选型资料,以及内外包装物件所涉及的铭牌等技术图纸资料,支持甲方过程中,自行解决铭牌等包装物件加工生产。

④在合作初期,经由甲方销售的传动系列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以甲方的名义开展维修、调试等工作,而甲方则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将全力培养甲方的服务人员,形成专业的服务队伍,逐渐过渡到甲方全面负责产品服务。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在履行过程中,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进行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冷冻饮品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 冷冻饮品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5、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货品验收,如经验收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动或降低该标准。

3、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所执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4、保证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7、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销售,乙方不得擅自销售。

第四条 委托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技术标准后,向乙方发出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接到通知单后即按该单的要求进行生产,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入库冷藏,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结算、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及质量指标,甲、乙双方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未及时冷藏除外),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如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壹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电子产品设计、加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作

1、电子产品的设计工作依照《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设计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在设计开始前,乙方应将电子产品最终量产后的价格核算给甲方,可分生产批量报价。

3、电子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以双方确认的产品设计说明及相关文件为准,验收标准根据不同产品制定,具体内容在《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详细说明。

4、如遇到特殊原因导致产品设计生产的有关方面发生变动,调整一方应及时提前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生产做相应的修改。

5、设计中涉及的模具、治具、研发、打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设计工作的交付及验收

1、设计工作需要交付以下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

(1)样板_______块(实物)

(2)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档)

(3)BOM表(电子档)

(4)测试方法(电子档)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述设计成果应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交付期交付,若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次设计生产工作,该次设计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阻碍耽误甲方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后,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如验收不合格则由甲方将不合格项及修改意见、修改时间通知乙方(以邮件形式)。乙方在收到甲方不合格判定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如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则默认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并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设计。

三、生产加工工作

1、设计生产中用到的辅助性生产工具、仪器仪表、辅料、耗材等均由乙方负责。

2、产品生产工艺及外购物料技术参数(如PCB工艺,SMT工艺、MI工艺、物料参数等)均按《加工工艺文件》的内容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改须得到甲方同意。

3、电子产品的生产可使用有铅工艺,如需要用到无铅工艺则甲方应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标明,否则乙方可按照有铅工艺生产。

4、产品生产所使用的物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但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子元器件,如使用无铅工艺的物料,乙方需提供物料的SGS报告。

四、加工产品的交付与验收

1、产品应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期交货。若乙方不能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规定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延期交货1天按该订单总额的_______%支付给甲方违约金,逾期_______天仍未交货,乙方按该批次订单总额的'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

3、在乙方交货后由甲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相关标准(IPC—A—610D)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

4、验收合格的产品计入交付产品总数,验收不合格产品由甲方通知乙方负责处理,乙方须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自行处理,超期后甲方对不合格产品不承担保管责任。乙方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数补给甲方。

5、产品包装要求,以《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约定为准。

6、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保修期为_______年,保修期内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由乙方免费维修。保修期外可适当的收取维修费用。

7、如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由乙方负责变更设计。并负责维修不良品。

五、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根据《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的约定,确认每批次产品的加工费用,并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上注明。

2、每月_______号前乙方应将上月交货清单发给甲方对账。甲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成并通知乙方开出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于本月_______日前结清上月货款。

3、如发生发票未开,票据开错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付款,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为由耽误甲方后续生产。否则甲方按延期交货处理。

六、知识产权保护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2、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设计、加工的所有相关图纸、图片、说明等资料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3、乙方有为甲方进行商业保密的义务,如果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漏,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

4、乙方如有违反本款第1、2、3条约定,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13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加工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样品为准,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封样,并由甲方保存。如产品设计或技术参数指标等发生变更的,以甲方的变更通知单为准。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二、委托加工方式

1、甲方根据市场需求和运营情况,于每月________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下达次月的产品生产加工订单,明确订单的品种、型号、数量、包装要求、交货地点和交货日期,乙方应在接到订单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回传甲方,如乙方对订单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乙方无异议。

2、乙方应优先安排生产加工甲方的订单,并保质保量按时交货。甲方下达并经乙方确认的每个批次产品订单,在乙方未备料或未生产前,甲方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增减,并提前_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由双方另行协商。如乙方已备料并生产的,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可按原订单加工生产。

3、乙方因生产能力不足或发生生产经营状况变化,无法承接和完成甲方的产品订单,乙方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产品生产计划和措施。

4、甲方在下达产品月生产加工订单后,又根据市场需求下达产品零星生产加工订单的,乙方必须承接并确保完成生产加工。

5、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全部回购。

6、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全套产品技术图纸、技术文件和生产工艺文件,为乙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提供生产技术支持和指导。

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销售甲方产品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擅自销售或提供产品总货值10倍的赔偿金。

三、产品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方式

1、甲方按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费用和零部件(配件)采购价格为基数并上调10%为委托加工产品的甲方收购价格(含税价),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产品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和配件由甲方提供的,应在产品收购价格中扣减由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和配件的成本费用,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每月产品收购货款总额的20%由乙方垫资,采取每月滚动结算的方式,当月_________日前结算上一个月的货款,货款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应在收款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乙方指定的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四、零部件和配件采购

1、乙方生产加工所需的产品零部件和配件的批量采购由甲方以乙方的名义统一采购,乙方应确保采购资金的落实,按甲方下达的采购货款支付通知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

2、甲方为乙方批量采购的产品零部件和配件的运费由甲方或供应商承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零部件和配件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可自行采购产品零部件、配件和包装材料,但必须符合甲方的产品质量要求和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并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行采购的产品零部件和配件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4、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上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五、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按甲方下达并经乙方确认的订单履行,若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产品物流运输和装车由乙方负责,所需运费和装车费由乙方承担。

2、产品在出厂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3、产品验收依据为甲方质量标准和质量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六、产品质量保证和质保期

1、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确保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要求。

2、乙方应对零部件、配件和其他物料进行入库前检验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3、甲方对乙方生产的产品实行出厂前检测检验,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由乙方提供二年的质保期,质保期间发生除易损件外的产品零部件(配件)损坏的或有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更换;损坏或有质量问题的零部件(配件)由甲方负责寄回乙方并由甲方承担运费,新的零部件(配件)由乙方负责寄给甲方并由乙方承担运费。属于供应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产品零部件(配件)由乙方通过甲方向供应商提出更换。

5、乙方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质量事故的或者有发生质量事故隐患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负责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全部召回,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6、乙方加工的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用户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发生用户投诉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先行赔付用户,用户签收确认后,赔偿款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产品回购款中扣除。

七、产品工装模具

1、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委托加工产品生产的工装模具由甲乙双方办理移交确认手续,工装模具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工装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工装模具用于委托加工产品生产的,工装模具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乙方,乙方不向甲方收费工装模具加工费用。

3、在委托加工期间需要制作新的工装模具的,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工装模具制作协议。

八、保密责任和廉洁条款

1、甲方产品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技术秘密。

2、本合同所述的甲方商业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和零部件技术图纸、技术文件、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生产工艺参数、技术指标、工装模具、产品和零部件样品、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双方往来的函件、传真、邮件、短信、微信或QQ洽谈记录、乙方在加工生产期间涉及到的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等等。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以及乙方所属员工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以复印、拍照、传真等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将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和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零部件出售、出借、转让、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4、甲方产品不再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或者属于甲方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商业技术秘密归还给甲方,并在委托加工生产终止后2年内仍应履行保密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义务。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中已经包括保密费用,因此,乙方同意甲方在委托加工生产期间或者终止委托加工生产后,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保密费用。

6、乙方因泄露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责任,一旦违约,立即支付。

7、乙方所属员工发生泄露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行为,也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及乙方所属员工不得向甲方相关业务人员(包括亲属)赠送现金、购物卡、购物券、红包(包括微信红包)、礼品礼物、旅游、高档宴请和娱乐性消费等,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价值10倍的违约金,并由甲方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产品加工费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全部合作,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员工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一旦发生的,乙方应立即将情况向甲方通报,由甲方对员工作出严厉处罚。

九、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签的申请,逾期甲方将视乙方放弃续签的权利。

十、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

2、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方可解除本合同;因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甲乙双方选派专人负责清理合作期间发生的财物,并按财物的所有权归各自所有;乙方生产的产品成品、半成品和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产品工装模具由甲方全部收回,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

十一、法律管辖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___方提供,其费用由___方承担。线的供应商:______线价: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___%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___%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____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____元/粒,钮门____元/粒,打枣____元/粒,剪线____元/件。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____‰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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