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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家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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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家工作心得体会【合集】

当我们经过反思,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家工作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业管家工作心得体会1

业主的责任意识。小区内的共有共用财产,是全体业主的财产,每位业主对其共有财产,都应负起管理、爱护、监督的责任,特别是对设备设施负起维护,养护的责任。

业主的投资意识。要使物业延长寿命,就必须投资,而业主的投资就是通过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行为在进行,物管费一方面消费在保洁,绿化等服务中,更多的是投资在设备设施的养护当中,从而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

物管的企业经营意识。物业管理公司要清楚自己的身份,明确自己的地位,是以服务换取报酬的企业,而不是“管家”、“主人”,不是所谓的“管理者”。企业,就要以企业的姿态出现,树立企业的意识,才能赢得企业的`长足发展。任何企业要获益,都要善于经营,经营企业,经营产品,经营品牌服务型企业也是如此,节流是经营,开源也是经营,把握、运用自身的各种资源也是经营,把物业管理真正当作独立企业来经营是物业管理企业亟需树立的定位意识。

双方的道德意识。物业管理人员为业主服务需要有职业道德,业主享受服务也要有基本的公民道德。以“德”为本,是为人之道,也是企业发展的必需。企业要以诚信为业主服务,业主则需要正确地接受服务。当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都建立在一个“信"字的基础上时,一些物业管理人员监守自盗、缺乏职业道德,一些业主无理取闹,鸡蛋里挑骨头故意与物管作对等等不道德的行为将不再发生。

双方的法律意识。物业管理发展到现在,行业法律框架已基本构成,特别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业主公约、委托合同、前期服务协议等规范性文件,详细地规定了物业管理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各地先后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基本可以满足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需求,既然不是无法可依,就需要我们做到有法必依,树立法律意识,拿起法律武器。

双方的合同意识。合同是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对任何一方都有同等的约束力。业主的权利义务与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都明载于合同的条款中,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准则,因此加强合同意识,订立合同,信守合同,是解决纠纷的根本之举。

公用事业的市场意识: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部门,计划经济以来就习惯了由终端用户无偿代其收取费用。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现状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改观,进而为物管双方都造成了许多本可以避免的纠纷和伤害。顺应经济规律,才能得到发展,因此需要加入市场大潮的参与各方都树立起市场意识,包括目前的垄断行业,以免受到规律的惩罚。

《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国家以立法的方式确定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同时保障了物业管理行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过去无法可依的局面将不复存在。因此,有法律相伴,今后的物业管理之路会越走越宽。有人说,物业管理者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真正的英雄,因为他们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所以我相信,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物业管理的前景会愈发灿烂,愈加辉煌。

物业管家工作心得体会2

作为对客服务的关键窗口,每天24小时与业主做无缝对接,所以管家的服务意识、专业能力及工作责任心就显得格外重要。现在谈谈作为一名管家的心得体会。

主动服务意识。

每天巡视小区,熟悉客户,深层次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从细节着手,对于客户的问题,详细记录,做好回访。为业主提供标准、规范、精细的优质服务。

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促就的,需要在工作中日积月累和平时的不断学习中得到提升。可以平时多向领导和优秀的同事学习,多参加培训,关注新闻,多读一些物业方面的.书籍等等。

工作责任心。

认真对待工作,遇事不推脱、不气馁,凡事都要做到“事经我手,我必负责”态度,配合其他同事把工作做好。

时刻保持工作的积极性。

一个职位做久了,人难免会出现惰性。一旦出现,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想办法去化解这种惰性,及时转化为积极地、正能量的东西,比如学习,持续保持学习能力,才能进步的更快。

管家模式的落地实行,让我的工作发生了很大转变,也会有一定的压力,有压力就会有动力,我将变被动为主动,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遇到问题积极面对,寻求最佳的解决办法,持续学习,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物业管家工作心得体会3

随着物业管理在居民生活中的不断深入,提供客户满意的服务成了物业管理企业保持绝对竞争优势的首要法码。要想赢得客户、赢得市场,就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而往往客户对服务的认可源于提供服务者的真诚。在日常工作中真正做到“真诚”并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有人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就像看万花筒,什么人都会见到,沉默寡言型、易怒暴躁型、唠叨抱怨型、和蔼可亲型、刻薄挑剔型等等。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与无奈,这就要求我们针对不同性格的人,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还要有一定的忍耐性。

在工作中有的同志受了委屈,可能会反唇相讥、恶语相向,甚至动粗,这样即使赢了事实却输了客户,长此以往得不偿失,日后的工作会很难开展。其实在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中,如果我们处理问题时能真心为对方着想,从对方立场出发,大多数情况下也会相应得到对方的宽容,不是有句话叫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吗?遇到问题不妨来个换位思考,如果是我家地板被泡我急不急?如果是我家暖气不热,我窝不窝火?如果是我家有车进不了自家小区停车场,我烦不烦?往往客户的“百般挑剔”都事出有因,是对我们服务不满意的.一种表现,从另一方面讲也是对我们工作中一些不足的警示。当然有些服务要求是我们力所不能及的,也不是我们的服务范畴,即使如此也千万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仍要本着业主事情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对待,耐心解答,往往在细节小事中更能体现出服务的真诚,更能感化业主。

业主的满意源于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服务源于真诚的投入。只要我们切实为客户着想,真诚会如潺潺细流,滋润人的心田;只要我们给予客户真诚的帮助,信任与支持也会相应而来。只有真诚服务,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开展细致入微的特色服务,营造高质量的人文居住环境,才能在众多物业管理企业中树立有特色的物业管理服务品牌,才能吸引更多客户。真诚是沟通人际关系的法宝,会使人解除心灵上的戒备,是我们拉近与客户关系的润滑剂。当然这种真诚决不是一种敷衍,我们要把宽容的心真诚地送给客户,对客户多一份理解,在每一次的委屈中敞开自己的心灵,试着理解真诚的内涵,因为我们要对公司负责、对顾客负责、对自己负责。真诚这座桥梁寄托着顾客对物业管理的信赖,同样也传递着物业管理人员对顾客的关怀。

物业管家工作心得体会4

从事物业管理这几年来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难”。在物业管理行业中流行这样一句话“上辈子造的孽,这辈子做物业”,这句话道出了从事物业行业人员的心声,做服务行业想使服务对象都满意很难,做跟五湖四海的业主打交道的工作更加难做,都是处理一大堆烦琐小事,处理不当就是大事。以下是我的一点心得:

物业管理服务确实是非常烦琐的事,什么事都要管,不只是管事、管人、管设备、还要管猫猫狗狗等小动物,业主们动不动就到管理处说事;家里因电器使用不当造成供电故障会找物业公司麻烦,邻里关系有矛盾也会闹到物业公司,大事小事事事都会找物业公司,物业员工整天都忙着协调,再协调,物业公司的员工天天被业主(提无理要求的业主)骂,有时甚至被野蛮业主打,矛盾升级就会闹到法院去,网络上媒体上经常有关于物业公司与业主闹法律纠纷的报导,现在的人们维权意识比过去都强了,可并不是每个业主的法律知识都提高了,很多报导都是一些业主在无理取闹,而有些公司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可能不把事情闹大,都采取放弃法律维权途径,私底下协商作出很大的让步,这样造成了别的业主效仿,动不动就起诉你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不得不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综上所述给我体会是做物业管理真的很难,管理费也很难收。

物业管理本来是一个微利润行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行业,社会各界认为做物业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做,只要有手有脚就能做,根本没有什么技术性;其实物业管理专业技术含量很高,只是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造成外界对物业管理的偏见太深,这样就需要对员工不断地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提高服务质量,该维权的.一定要维权,一切按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办,同时多与业主沟通、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很多物业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很多害业主的利益,严重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如果整个行业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偏见也会小一点,社会地位也会提高,从事物业管理也就没有那么难做了。

综合这几年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可用这几句话概括:“物业无小事,事事要合规,细微无真情,理解方能和谐。”

物业管家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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