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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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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自查报告(锦集4篇)

在生活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店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店自查报告1

康复堂药店成立于20xx年5月,是一家个体零售药店,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抗生素,药店地址为温宿县克孜勒镇大十字,经营场所43平方米。经营药品近265种,所有经营行为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

药店坚持“诚招顾客、信誉第一”的经营为宗旨,把GSP作为企业质量标准,药店开业以来就有意识地按照GSP认证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力求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尤其是今年以来,我通过对药品法律法规和GSP及其实施细则的不断学习,逐条逐项对照GSP认证的标准,反复自查整改,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平有了实质性的提高,本店认为目前已基本达到了GSP认证标准的要求,现将本店实施GSP认证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

GSP的实施工作涉及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为了保证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由本人具体负责GSP认证组织和质量管理工作以及GSP认证工作落实。具体负责实施本店质量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管理与审核及零售处方审核工作,保证药品和服务质量,本人按上岗要求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每年定期参加健康体检。

二、重视宣传及教育培训工作

为了顺利实施GSP认证工作,提高本人专业素质和质量意识,本人积极参加岗位技术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及GSP专项学习等,GSP专项学习内容涉及药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知识以及药店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质量职责等。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本人的专业素质及岗位技能,使我认识到GSP是药品经营活动必须遵循的'准绳,确保了GSP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落到实处。

三、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店自身的实际情况,本人制定了《药店质量管理制》、《药品质量控制程序》,让自己明确岗位质量管理规定,使工作有章可循。

四、加大硬件投入,完善设施设备

为了有效实施GSP认证工作,改善药品经营和储存条件,本店购置了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调温调湿通风设备;同时配置了货架,并添置了防鼠设备,店内达到了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要求。

五、严格把关,加强购、存、销质量管理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到位,药店对药品购、存、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全程跟踪,同时药店对经营全过程的管理都有详细真实的记录,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管理跟踪到位,有效地防止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药店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未出现与药品质量有关的不良反应及客户投诉。

六、药店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过程中,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药品的购进

严格按照本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加强对供货方药品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的。协议;购进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2、药品的验收关

本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的质量条款以及质量标准,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包装及标识严格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拒收。

3、规范药品陈列管理

药店根据GSP要求,规范药品陈列管理工作,做到按用途分类摆放,同时做好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以及拆零药品专柜存放,并标志明显、清晰。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4、重视药品的养护工作

根据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我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及陈列,每日上午、下午准时记录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情况,在温湿度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同时按季对库存一般药品进行循检,对重点养护品种每月进行循检,重点养护品种还建立养护档案,养护记录做到真实、完善、规范。

5、做好药品的销售工作

为规范药品经营业行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处方药调配经处方审核复核,其它药品销售人员能坚持问病,做到“三问”,即:问病情、问性别、问年龄的“三交代”,即交代服法、交代用量、交代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进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同时、药店在营业店堂内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并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通过实施GSP认证,本店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不断完善;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信誉得到增强;本店得以持续壮大与发展。当然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的各项条款标准,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尚有一些薄弱之处,有待进一步改进。通过这次自查,基本能够达到GSP认证的规范要求,恳求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店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

药店自查报告2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我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合格、使用安全,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查,其自查情况如下:

一、人员管理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店建立以企业法人为主要责任人、以质量负责人为主的质量领导小组,同时各门店设置有养护、质量管理专职人员,门店共有3名员工。

2、根据药品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要求,门店质量管理负责人每年制定年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门店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培训档案。

3、为了保证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营业人员及质量负责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其健康档案。

二、设施设备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门店经营面积万扣平方米,店内严格实行色标管理,标志明显。

2、门店内干净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店内配置有适宜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空调1台、灭蚊灯1盏、老鼠夹4个、温湿度计1个。

三、质量管理情况:

门店建立有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如有不良事件的发生,质量负责人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跟踪、记录并建立质量档案。

四、销售管理情况:

1、门店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质量负责人等许可事项,未降低经营、储存条件。

2、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药品销售。

以上是我门店对药品的整个经营环节中的自查情况,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药店自查报告3

根据市卫生局市药监局“放心药房”专项检查通知及检查标准,我院严格按照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并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我院成立了专门的药事管理小组,组成人员符合有关规定,制定了药事管理工作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的规定,新药临床使用有申请。

二、按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严抓质量管理,确保安全。

(一)药品购进制度执行情况

1、渠道合法:我院严格遵守《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从具有相应药品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购进药品,保证药品渠道合法、安全。

2、证照齐全:我院购进药品前,先行验明、核实供货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以及所购药品的批准文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3、网上集中采购:根据市卫生局指示和要求,我院已全面实行网上集中采购。

4、票据管理:我院购进的药品每批次都索取合法的票据(税票及详细清单)并留存。

(二)验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验收药品:验收药品时,验收员除了对药品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数量、批号、效期、生产企业和供货单位,还要对外观质量和包装进行感官检查;到货药品必须附有同批号的'出厂质量报告单。

2、特殊药品验收:实行保管员和验收员双人验收。

(三)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分类存放:药库药品按照药品的属性和功能分别存放。过期、破损等药品放置在退药区。均按相关规定存管理,专柜存放,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2、储存条件:均按照药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储存药品。

3、养护工作:药品养护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条件是否合理,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从而保证药品质量。

4、近效期药品管理:我们建立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每月20日对药品进行盘点,药品效期提前3个月下架,严格杜绝过期药品的存在。药品发放也严格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四)药品调配、发放制度

1、调配卫生要求:用于调配药品的药匙、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完全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应的调配要求。

2、拆零要求:需要对原最小包装的药品拆零调配的,拆零药品的包装袋上注明“请在医嘱使用期限内服用”字样,并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效期和患者姓名等内容。

(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1、不良反应监测:药剂科负责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不定期检查和督促临床医师发现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由药剂科汇总并网络汇报上级药监部门。

2、临床指导:药剂科通过不定期下到临床科室对临床医师进行指导。

三、精心组织,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及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进行了全员定期培训,对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和药学人员定期培训。

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不足之处,我们将改进完善自己的工作,以便使自己的工作更规范。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懈努力为患者提供放心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

药店自查报告4

为贯彻落实云人社通xx10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

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本药房经营面积284平方米,共配备4台电脑,其中有3台电脑装药品零售软件,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怒江州医保系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药店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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