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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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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14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故乡》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故乡》有感 篇1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读《故乡》有感 篇2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杨二嫂也是鲁迅笔下的人物之一。她绝不只是一个笑话。她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为什么?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贪点小便宜,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人民生活的痛苦不堪,引起了先生的`思考。旧社会就是一条路,努力的改变社会的封建、迷信,改变人们封建的思想,新时代的大门才能打开。而《故乡》种最令人伤心的,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观念罢了。

读《故乡》有感 篇3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故乡》有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故乡》的文章,看完之后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是由鲁迅先生写的,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在外地生活20年之久后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感到一阵悲凉,特别是小时候与他一起玩的:闰土。

闰土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闰土心里装着无穷无尽的鲁迅所不知道的新鲜事,因为鲁迅只能看到院子里的那个四角的天空。在与闰土的交往过程中,鲁迅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充足,并从闰土那里学到了许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

然而,当鲁迅先生再次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外的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得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更让人一惊的是:闰土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为什么二十年前的那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竟变成了现在这样唯唯诺诺、奴颜婢膝的形象呢?我想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不得不遵从那时的主仆关系;并且在战争的侵犯下,人们都过着悲惨的生活,社会也随之越变越坏,否则闰土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当下,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没有社会的阶层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读《故乡》有感 篇5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读《故乡》有感 篇6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读《故乡》有感 篇7

《故乡》这本书是出自大作家鲁迅之手。它揭开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艰辛。在历经二十年之后,文中的闰土已不是那个活泼可爱的孩童,而豆腐西施的可爱美丽也早就逝去,成了历经沧桑的乡下人。

《故乡》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莫过于闰土了。因为他少年时期和中年时期完全不一样,简直是天差地别。在鲁迅先生的眼里闰土少年时是一个活泼可爱,勤劳能干的少年。还见多识广,会讲许多有趣的事给鲁迅听,才使鲁迅先生对乡下的生活有了向往。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在鲁迅先生和我的记忆中,他是天真浪漫的。

可在二十年后,他们相遇时,闰土完全变了。一点以前的样子也没有,甚至连少年时的影子也没了。原先紫色的脸蛋,已变成灰黄灰黄,还刻上了很深很深的皱纹,他已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变成了一个可怜呆板的人。我知道这是旧社会人过度的劳动,才变成了这样。原先的健康已变疲劳不堪所取代,他肩上的生活压力太大了,把他压得连背都直不起来。他是多么可怜啊!他看起来不像中年人,更像个老年人。

在书中,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闰土的“他看见我,脸上浮现凄凉和欢喜的眼神。嘴动了动,想要说什么。终于他的神情变得恭敬起来,分明说道老爷……”从这里,我知道长大后的闰土已经知道自己和鲁迅的差距,已经变得自卑起来,已经明白自己和鲁迅再也回不到童年快乐的时光,再也感受不到过去的兄弟情谊了。

从闰土的身上我知道了旧社会的黑暗,也知道以前劳动人民的苦难。我庆幸自己生在新中国里,我为此感到幸福。

读《故乡》有感 篇8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心爱猎犬,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摘过浆果。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

他凭着坚固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在两年里终于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虽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坚持不懈,才如意以尝的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训练了这对猎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猎时,他断然砍断了一棵要几个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壮的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也让我感觉到比利是个说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俩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他们每天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扑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猎比赛的金杯奖和银杯奖,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是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这段文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老丹那种无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长耳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肋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在心里祈祷,希望老丹可以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愿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心里万分伤心、难过。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也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他们都能为自己的主人和伙伴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天使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读《故乡》有感 篇9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在看书时差点潸然泪下,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男孩比利在经过两年时间的磨练后,终于攒足了买两只浣熊猎狗: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狮子,勇敢地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主人,深情的小丹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安的坟墓上。比利他们要搬家去镇上,去与老安与小丹告别时,看见了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漂亮的红色羊齿草。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他没钱买,不过他没有放弃。通过两年时间的`磨练与攒钱,终于买下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来的狗,什么都不懂,在比利耐心调教下,才变成了百战百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当比利参加比赛时,天下起了大雪,他们迷了路,不过他们很镇定,还获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会为了比利奋不顾身,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在一开始听说浣熊要被捕捉,很奇怪,经过调查知道了,原来是浣熊会偷吃食物。浣熊在晚上出来,而且一很多把戏,所以能捉到两只算好了。书的结尾说两只猎犬就像是上帝派来帮助比利的,话说得不错,不过它们最终被收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读《故乡》有感 篇10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

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平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

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读《故乡》有感 篇11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看到文章《故乡》的第一句话,我就忍不住继续仔细往下读了起来。开头的一句话,竟然就能抒发这么多的情感,对故乡的思念以及回到故乡时候的失望与落寞,对自己不能忆起故乡曾经样子的懊恼。多么真切的语句啊。

后来慢慢地往后读,读到母亲提到搬家的时候,眼角有一丝落寞,然后又决口不提搬家的事情了。短短的一句话,将母亲难舍故土,不想远离这里的心情描写地淋漓尽致了。母亲的.眼神凄凉,一个老人在故土住了这么多年,看到故乡日渐荒废,人的容颜也慢慢变了,有的人心也变了,见证了太多的沧海桑田,内心是何等的凄凉。想到自己的爷爷奶奶,一生的操劳,钟爱的老家,内心竟也有了点心疼。

读到作者回忆与闰土儿时交谈玩耍舍不得对方离开时,我想起了从小的发小们。因为我读书读到中途就转去城市里了,几年的不见,明显感到与他们之间有了淡淡的隔阂,以前一起嬉戏打闹的场景竟也不好意思提及。最悲伤的事情,是曾经熟悉的人渐行渐远。透过文字我也能体会作者心里的失落与无奈。

曾经那么爱美的豆腐“西施”,再也不像年轻的时候爱擦粉,爱打扮了,坐着的样子也不再那么端庄了。甚至变得有点嫉妒日子比她好的人,惹上了贪婪小便宜的恶习。时间那么久,有的人仍然可以做出水芙蓉坚守本心,有的人却在时光里沦落了,变成了自己最不想变成的样子。这是一个人的悲哀,也是一个落魄时代的悲哀。

年少的闰土和自己无所不语,长大的闰土对自己卑躬屈膝。年轻的“豆腐西施”保持着自己最美好的样子,老了的“西施”整天思考占小便宜,人生有时很讽刺。每一个人都曾经历最艰苦的时刻,只是,唯有努力做最好的自己的人才不会在岁月里沉沦。

读《故乡》有感 篇12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读《故乡》有感 篇13

前不久,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原著,翻译成中文的小说。这本书受到《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等众多读者的好评。

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直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亨有了很大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掩埋的童年记忆……

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合上这本书,我的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老丹和小安对比利的忠诚,如果没有它们的忠诚,那就再也无法看到这本书了。老丹与小安为了比利,付出了生命,它们那种勇于献身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

读《故乡》有感 篇14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标签:有感故乡

读《故乡》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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