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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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1.1集合

课    题:1.1集合 教学目的:知识目标:(1)使学生初步理解集合的概念,知道常用数集的 概念及其记法                    .(2)使学生初步了解“属于”关系的意义 .(3)使学生初步了解有限集、无限集、空集的意义           能力目标:(1)重视基础知识的教学、基本技能的训练和能力 的培养;                    (2)启发学生能够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善于独立 思考,学会分析问题和创造地解决问题;                    (3)通过教师指导发现知识结论,培养学生抽象概 括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教学重点:集合的基本概念及表示方法 教学难点:运用集合的两种常用表示方法——列举法与描述法,正确表示 一些简单的集合 授课类型:新授课 课时安排:2课时 教    具:多媒体、实物投影仪 教学过程:   一、复习导入: 1.简介数集的发展,复习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质数与和数; 2.教材中的章头引言; 3.集合论的创始人——康托尔(德国数学家); 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5.教材中例子(P4)。   二、新课讲解:    阅读教材第一部分,问题如下: (1)有那些概念?是如何定义的? (2)有那些符号?是如何表示的? (3)集合中元素的特性是什么? (一)集合的有关概念(例题见课本): 1、集合的概念 (1)集合: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形成一个集合。 (2)元素:集合中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     2、常用数集及其表示方法 (1)非负整数集(自然数集):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记作N (2)正整数集: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记作N*或N+ (3)整数集:全体整数的集合。记作Z (4)有理数集:全体有理数的集合。记作Q (5)实数集:全体实数的集合。记作R 注意:(1)自然数集与非负整数集是相同的,也就是说,自然数集包括 数0。  (2)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记作N*或N+ 。Q、Z、R等其它 数集内排除0的集,也是这样表示,例如,整数集内排除0 的集,表示成Z* 3、元素对于集合的隶属关系 (1)属于: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A,记作a∈A (2)不属于: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A,记作  4、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确定性:按照明确的判断标准给定一个元素或者在这个集合里, 或者不在,不能模棱两可。 (2)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重复。 (3)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一定的顺序(通常用正常的顺序写出) 注:1、集合通常用大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B、C、P、Q…… 元素通常用小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b、c、p、q…… 2、“∈”的开口方向,不能把a∈A颠倒过来写。 练习题 1、教材P5练习 2、下列各组对象能确定一个集合吗? (1)所有很大的实数。 (不确定) (2)好心的人。       (不确定) (3)1,2,2,3,4,5.(有重复) 阅读教材第二部分,问题如下: 1.集合的表示方法有几种?分别是如何定义的? 2.有限集、无限集、空集的概念是什么?试各举一例。 (二)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 方法。 例如,由方程 的所有解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为{-1,1} 注:(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 从51到100的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51,52,53,…,100} 所有正奇数组成的集合:{1,3,5,7,…} (2)a与{a}不同:a表示一个元素,{a}表示一个集合,该集合只 有一个元素。 描述法:用确定的条件表示某些对象是否属于这个集合,并把这个条 件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 格式:{x∈A| P(x)}   含义:在集合A中满足条件P(x)的x的集合。 例如,不等式 的解集可以表示为: 或         所有直角三角形的集合可以表示为:  注:(1)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可以省去竖线及左边部分。         如:{直角三角形};{大于104的实数}    (2)错误表示法:{实数集};{全体实数} 3、文氏图:用一条封闭的曲线的内部来表示一个集合的方法。 注:何时用列举法?何时用描述法? (1)    有些集合的公共属性不明显,难以概括,不便用描述法表示,只能用列举法。 如:集合  (2)    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无遗漏地一一列举出来,或者不便于、不需要一一列举出来,常用描述法。 如:集合 ;集合{1000以内的质数} 注:集合 与集合 是同一个集合 吗? 答:不是。 集合 是点集,集合 =  是数集。 (三) 有限集与无限集 1、    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2、    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3、    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记作Φ,如:  练习题: 1、P6练习     2、用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 ①{1,4,7,10,13}               ②{-2,-4,-6,-8,-10}             3、用列举法表示下列集合    ①{x∈N|x是15的约数}            {1,3,5,15} ②{(x,y)|x∈{1,2},y∈{1,2}}  {(1,1),(1,2),(2,1)(2,2)} 注:防止把{(1,2)}写成{1,2}或{x=1,y=2} ③                 ④                {-1,1} ⑤   {(0,8)(2,5),(4,2)} ⑥   {(1,1),(1,2),(1,4)(2,1),(2,2),(2,4),(4,1),(4,2),(4,4)}   三、小    结:本节课学习了以下内容: 1.集合的有关概念 (集合、元素、属于、不属于、有限集、无限集、空集) 2.集合的表示方法 (列举法、描述法、文氏图共3种) 3.常用数集的定义及记法 四、课后作业:教材P7习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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