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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资料保存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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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资料保存保密制度 检验资料保存保密制度

检验资料保存保密制度

检验资料保存保密制度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医患沟通,尊重客户的意愿,在工作中不要询问客 户对实验、诊断治疗等无关的事情。

2、 实验过程中不得泄露对客户的声誉造成损害的相关信息。

3、 检验报告要按要求上传,不得泄露客户的有关检验信息。

4、 对肝炎的标志物、性病的检测结果要注意保密,不允许电话查询及随意告知 他人。

5、 检验科的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注意维护知识产权,未经上级同意,不得向外泄露保密范围内的技术资料、经济情报等。

6、 为了保证内部网络的正常运转、lis的操作,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要经过严格的系统的培训,方可上机操作。

7、 检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没有信息工程师的指导下,随意添加、删除或更改系统的任何程序。

禁止在lis系统微机内安装其他软件和下载公司的有关lis系统软件,注意保密数据的安全制度。

8、 lis系统的有关验证信息要认真核对,及时确认保存,定期备份,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9、 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及批准,有关检验科的任何档案资料、技术文件、经济情报不得外借、查阅、复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