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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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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合同模板锦集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养殖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殖合同 篇1

租赁位置:梁水镇梁闸村北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赁10年,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付款方式为年结,每年月日交清。

三、租赁期合同内年租金不变。

四、甲方租赁面积(本场围墙以内包括围墙及所有的厂房、所有的.房间)。

五、合同期内合同面积以内厂房及设备归乙方使用,除现有的树木由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赁面积内另行他用。

六、保证电水供应。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

七、厂房设施因自然老化损坏、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生产可终止合同,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有任何责任及赔偿。厂房如损坏,乙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协商维修。合同期满对厂房的正常损坏,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任何责任。

八、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付违约金2万元,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九、有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另如有行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甲方的设施及场地面积归甲方所有,乙方添加的设备及养殖物归乙方所有。

十、本合同需双方及证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证人:

乙方证人: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定理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 养殖人负责___________的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___的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___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登记的____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 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是,其养殖的____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 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禽畜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食粮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________ 。

第六条 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__种苗_______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____________。

第七条 销售人因技术知道失误或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质量问题给养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养殖人未按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条件和标准进行养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时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于___________失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殖人

养殖人(章)

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销售人

销售人(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

居民身份这个号码:

委托代理人(章):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养殖合同 篇3

甲方(公司): 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又新镇金堂大道祝新村13组乙方(养户):电话: 鸭舍地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遵循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充分理解并知晓其以下条款的内容后,签定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与乙方系代养养殖关系。待乙方每批次代养期满后,乙方必须交回给甲方,该肉鸭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必须由甲方统一计划销售,乙方不得私自卖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肉鸭销售工作,若因乙方问题造成甲方销售困难,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如果乙方私自卖鸭,除承担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约定:如果乙方私自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赔付给甲方,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性质、批次和数量。该合同为年度批次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每批次数量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结算协议》。

三、合作方式。乙方自愿选择与甲方按“公司+农户”方式进行合作,甲方回收乙方代养的肉鸭再向市场销售。甲方对饲养流程实行统一管理,提供鸭苗、饲料和成鸭回收,乙方在代养期间内必须完善甲方提供的`《饲养管理流程记录》,在每批鸭代养结束后结算时交回甲方核对备案。即乙方领货时甲方按市场价(即领料单价格)向乙方提供鸭苗、饲料,结算时鸭苗、饲料、成鸭回收价按双方约定价执行,具体结算办法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四、养殖风险。乙方自行承担养殖风险(有关养殖方面的风险,包括饲养管理、疾病风险、自然灾害等等),自负盈亏。

五、饲料、鸭苗领取方式。乙方在代养期间,乙方所用饲料,鸭苗等均采取记帐现金方式,由甲方垫资并且送到乙方指定养殖场(道路畅通的前提下),运费由乙方垫付,甲方以养殖代养费的方式另行结算给乙方。待该批鸭达到上市标准后交回甲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将《饲养管理流程记录》交回甲方核对,否则不予结算。

六、保证金。在开户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不低于__元/羽(大写:元/羽)的合作保证金,具体金额以甲方收款凭证为准。在乙方每批鸭结算时,如果出现甲方应支付乙方所有费用为负数时,甲方有权直接从 收取乙方合作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时,乙方须在三天之内补足。如果乙方所交纳的合作保证金不足__元/羽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的合作保证金额确定排苗数量(合作保证金额÷每羽合作保证金)。

七、上市率要求。为了加强乙方在代养过程中的责任心,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代养的肉鸭上市率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不得低于94%,若上市率低于94%,乙方按以下情况向甲方报告登记:

鸭群如因疾病发生死亡,连续三天每天死亡10只以上或每日死亡数量超过30只,乙方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人员到场核实登记,并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处理死鸭。甲方人员必须将剪下的带鼻上嘴壳带回办事处登记。甲方出据认可手续《肉鸭管理记录表》,《病死鸭回收条》后,作异常处理[乙方需支付鸭苗款和饲料款给甲方]。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若低于94%,乙方又未向甲方报告登记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市率在90%以上在94%以下,视为乙方工作疏忽大意,在乙方结算时扣除少交这部分鸭(低于94%这部分)对应金额:即乙方按:少交只数×结算均重×回收价的标准赔付给甲方。

2.上市率在90%及以下,视为乙方私自盗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在十日内赔付给甲方,并且乙方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八、质量要求及回收。

1、回收日龄和重量: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饲养(具体见补充协议)。

2、回收方式:甲方提前2-3天通知乙方交售成鸭,如因特殊情况经甲方人员确认后可临时安排。交售成鸭地点:棚前或甲方指定宰杀场。

3、回收质量:乙方在养殖过程中兽药使用要严格按国家农业部公告和相关规定使用兽药,进行相应的防疫和免疫,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在屠宰加工肉质检验时发现乙方商品鸭肉质不符合要求,药物残留超标,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交售甲方毛鸭应于交售前2—4小时停食,要求毛鸭口腔至腺胃不得残留食物和杂物,体表无泥沙,水分等杂物,以及体表不得有皮炎疮斑(含啄羽)等现象,否则甲方有权有进行相应扣减或罚款。

九、毛鸭回收价格计算。

回收价计算及料比核定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按该协议约定方案执行。

十、投苗计划。

1、甲方放苗需提前3-7天通知乙方,乙方提前做好进苗前的准备。

2、乙方根据自己鸭场生产能力提前3-7天向甲方提出装苗申请,由甲方根据生产情况组织放苗和放料。

十一、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甲方应于回收毛鸭后 7个工作日内给乙方结算款项,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超出结算时间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款项,则按银行利息给予补偿。

十二、违约责任。该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乙方的行 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按甲方垫资给乙方的饲料费、鸭苗费、等合计的实际金额赔偿给甲方,且没收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外,另支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总额*5%。

十三、其他事项。

1、公司会根据季节变化以及成本变化等因素对公司《肉鸭代养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作相应修订,以确保养户利润的合理性,如果该修订后的协议与本合同(或者已签订合同)有相冲突的,按最新的《补充协议》条款约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察。

2《补充协议》一经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乙双方认真阅读无异议后,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手印)

(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养殖生产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养殖生产 头(只、尾)。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养殖生产的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公斤(头、只、尾)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时间为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养殖生产的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养殖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苗、防病疫苗的,应以优惠价供应,具体的价格为种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失误或者提供的种苗、防病疫苗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进行养殖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回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生产人将产品或销售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 生效,于失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合同 篇5

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发展,满足急需,扩大出口,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名称及品种:_________。

2、产品数量:_________只(其中种鹅雌雄比例为3:1)。公鹅_________只,母鹅_________只。

第二条 销售种鹅日期及价格

1、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保证供给乙方所订种鹅_________只。

2、合同约定每只种鹅_________元。总计_________元。

3、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购鹅款的20%作为定金,合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 受精蛋、成鹅的标准及价格

1、乙方在种鹅产蛋后,可以自行孵化、自行放养。放养到90天以上,成鹅体重达_________市斤以上时(不含病、弱、残),甲方按每市斤_________元回收。乙方因故不再养殖种鹅时,甲方以每市斤_________元回收。

2、甲方供给乙方种鹅所产受精蛋甲方以每枚_________元回收。

第四条 交货及结算办法

1、乙方按约到甲方取种鹅时,一般采用现金结算,如采用银行票据结算时需要款到甲方帐户后方可取鹅。

2、甲方在回收乙方的成鹅时,实行现款交易,收货付款。受精蛋按约定方法检验合格后付款。

3、需要甲方提供运输工具时,乙方必须派人押运,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约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的,甲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20%的幅度)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提货或中途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货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如需提前提货,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提货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优惠条件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朗德鹅养殖和孵化技术服务。如乙方需深加工(填鹅、屠宰、分割)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营业额5%的技术服务费。

2、乙方养殖的成鹅可以纳入甲方的销售网络或由甲方代销。销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额的15%作为甲方的网络服务费或代理费用。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养殖合同 篇6

委托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养殖方(养户):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委托方(中江仓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养殖方(以下简称“养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肉猪委托养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养殖的约定

1、双方坚持以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委托养殖。 2、公司负责猪苗、饲料等物料供应及销售环节的建立和管理,并负责制定肉猪饲养环节所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技术标准。

3、公司为养户提供的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及养户在饲养过程所管理的由公司供应的肉猪,均属于公司财产,养户不能擅自处理。

4、养户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以及到公司指定地点领取物料、交付产品等所需要的费用。

5、养户对公司提供的各种物料和肉猪有管理权,并负有管理责任。养户应按合同规定将委托养殖的肉猪交付公司回收。

6、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二、委托养殖的猪苗数量和保证金

1、猪苗数量:公司根据养户的栏舍面积、运动场及配套设施等情况,确定本批的饲养数量为___ _ 头,具体以领苗单为准。

2、养户向公司按每头猪200元的标准交付保证金,具体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足额交付保证金的,或所交付的保证金超出标准部分的,公司按已公示的养户利息支付办法向养户收取或支付利息。

三、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公司向养户提供猪苗

2、公司向养户提供不同饲养阶段所需的合格饲料,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料时确定的为准;

3、公司向养户提供各种合格的药物、疫苗,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取时确定的为准。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 四、 产品回收价格及结算方式 1、产品回收标准及价格:

正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40~210斤/头,健康、无残缺,为_____元/斤,超210斤的部分为_____元/斤;

次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10~140斤之间/头,或稍有残缺,为_____元/斤;

级外品部分由双方另议回收方式和价格。

2、公司提供给养户的各种物料及肉猪回收价格,均为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公司根据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在结算时可对养户进行浮动补贴,或对已领取物资及肉猪回收价格进行10%以内的调整,以确保养户利益的平稳。

3、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几种结算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的,公司应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养户。

②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所有结算款应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转帐完毕。

五、交货时间、地点:

1、肉猪回收上市时,公司应提前7小时通知养户;回收时间不得迟于委托养殖(即养户领苗时)开始后的天,超过回收期限7天,公司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2、交货时间和地点:养户按上市通知规定的时间在养户猪舍旁将肉猪交公司回收。

3、在回收正品和次品肉猪的过程中,从养户猪舍到过磅前,公司工作人员、养户和客户三方共同检查猪只是否出现死亡,如有猪只死亡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户负责;公司回收肉猪前的车皮过磅、肉猪过磅以及猪只数量必须由公司销售人员、养户及客户三方签名确认。

六、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养户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回收委托饲养的符合上市标准的肉猪,并及时支付结算款项。 3、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物资及提供免费的养殖技术指导。

4、经常征询和听取各方的意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

5、公司应承担因市场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6、公司对养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可酌情给予适当的补贴。 七、养户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结算款。有权对公司提供的物资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公司交付物资时提出。养户在公司领取各种物资时,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如不能亲自签名确认时,需书面委托领用人,并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签领物料。

2、对公司制定的利益调整方案可提出建议及意见。 3、对公司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监督的权利。

4、养户应承担因自身管理失误、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5、提供符合公司规范化饲养管理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6、按照公司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猪群出现疾病、死亡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猪只的死亡和淘汰须经由公司与养户共同确认,否则视养户所报猪只死亡和淘汰无效,按养户私自变卖猪只处理。

7、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对国家限制使用的药品要按规定使用,不得使用激素等对产品进行催肥。

8、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肉猪饲养日记表,接受公司养户管理员的定期检查。

9、不能将公司以外的猪只掺入公司委托的猪只中混合饲养。交付肉猪时须平肚交付(即停止喂料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不得掺杂非公司肉猪,不得灌喂泥、沙等杂物。

八、违约责任

1、公司违反合同,迟延回收肉猪的,在公司回收产品后,按每天不少于1元/头猪补偿给养户;迟延支付结算款的,按迟延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养户滞纳金。

2、公司违反合同,拒收养户交付符合标准的肉猪,每拒收一头,赔偿养户300元。

3、因公司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养户发生损失,由公司负责赔偿。(养户领取物资时提出异议,如情况属实,公司仍未改进,由公司承担责任;否则,公司将不承担此款违约责任。)

4、养户未按照公司约定时间及质量提供肉猪的,公司有权拒收。养户除应支付未交付肉猪的总价值(以肉猪的正品回收价计)外,另行支付15%的违约金给公司。

5、养户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第9款的,公司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对不按照第七条第7款规定使用饲料和药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养户负责赔偿。料肉比在2.10~2.40之间,料肉比不足2.10或超过2.40的部份,按20元/包(80斤)饲料进行扣罚。

6、养户私自变卖公司委托养殖的肉猪、变卖公司提供的物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头,赔偿1500元,变卖饲料每40公斤,赔偿140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 养户:(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养殖合同 篇7

( 合同编号:_______) 委托方: 养殖方(养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委托方(衡阳县种畜場,以下简称“公司”)和养殖方(以下简称“养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肉猪委托养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养殖的约定 1、双方坚持以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委托养殖。 2、公司负责猪苗、饲料等物料供应及销售环节的建立和管理,并负责制定肉猪饲养环节所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技术标准。

3、公司为养户提供的猪苗、部分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及养户在饲养过程所管理的由公司供应的土猪,均属于公司财产,养户不能擅自处理。

4、养户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以及到公司指定地点领取物料、交付产品等所需要的费用。

5、养户对公司提供的各种物料和土猪有管理权,并负有管理责任。养户应按合同规定将委托养殖的肉猪交付公司回收。

6、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二、委托养殖的猪苗数量和保证金

1、猪苗数量:公司根据养户的栏舍面积、运动场及配套设施等情况,确定本批的饲养数量为___ _ 头,具体以领苗单为准。

2、养户向公司按每头猪500元的标准交付保证金,具体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足额交付保证金的,公司按公示的养户利息支付办法向养户收取利息。

三、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公司向养户提供猪苗 2、公司向养户提供不同饲养阶段所需部分的合格饲料,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料时确定的为准;

3、公司向养户提供各种合格的药物、疫苗,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取时确定的为准。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 四、 产品回收价格及结算方式

1、产品回收标准及价格:

正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70~210斤/头,健康、无残缺,为_____元/斤,超210斤的部分为_____元/斤;

次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10~140斤之间/头,或稍有残缺,为_____元/斤;

级外品部分由双方另议回收方式和价格。

2、公司提供给养户的各种物料及肉猪回收价格,均为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公司根据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在结算时可对养户进行浮动补贴,或对已领取物资及肉猪回收价格进行10%以内的调整,以确保养户利益的平稳。

3、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几种结算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的,公司应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养户。

②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所有结算款应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转帐完毕。

五、交货时间、地点:

1、土猪回收上市时,公司应提前7小时通知养户;回收时间不得迟于委托养殖(即养户领苗时)开始后的.天,超过回收期限15天,公司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2、交货时间和地点:养户按上市通知规定的时间在养户猪舍旁将肉猪交公司回收。

3、在回收正品和次品肉猪的过程中,从养户猪舍到过磅前,公司工作人员、养户和客户三方共同检查猪只是否出现死亡,如有猪只死亡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户负责;公司回收肉猪前的车皮过磅、肉猪过磅以及猪只数量必须由公司销售人员、养户及客户三方签名确认。

六、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养户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回收委托饲养的符合上市标准的土猪,并及时支付结算款项。 3、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物资及提供免费的养殖技术指导。

4、经常征询和听取各方的意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

5、公司应承担因市场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6、公司对养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可酌情给予适当的补贴。 七、养户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结算款。有权对公司提供的物资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公司交付物资时提

出。养户在公司领取各种物资时,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如不能亲自签名确认时,需书面委托领用人,并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签领物料。

2、对公司制定的利益调整方案可提出建议及意见。 3、对公司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监督的权利。

4、养户应承担因自身管理失误、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5、提供符合公司规范化饲养管理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6、按照公司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猪群出现疾病、死亡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猪只的死亡和淘汰须经由公司与养户共同确认,否则视养户所报猪只死亡和淘汰无效,按养户私自变卖猪只处理。

7、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对国家限制使用的药品要按规定使用,不得使用激素等对产品进行催肥。

8、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土猪饲养日记表,接受公司养户管理员的定期检查。

9、不能将公司以外的猪只掺入公司委托的猪只中混合饲养。交付肉猪时须平肚交付(即停止喂料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不得掺杂非公司肉猪,不得灌喂泥、沙等杂物。

八、违约责任 1、公司违反合同,迟延回收肉猪的,在公司回收产品后,按每天不少于元/头猪补偿给养户;迟延支付结算款的,按迟延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养户滞纳金。

2、公司违反合同,拒收养户交付符合标准的肉猪,每拒收一头,赔偿养户300元。

3、因公司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养户发生损失,由公司负责赔偿。(养户领取物资时提出异议,如情况属实,公司仍未改进,由公司承担责任;否则,公司将不承担此款违约责任。)

4、养户未按照公司约定时间及质量提供肉猪的,公司有权拒收。养户除应支付未交付肉猪的总价值(以土猪的正品回收价计)外,另行支付15%的违约金给公司。

5、养户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第9款的,公司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对不按照第七条第7款规定使用饲料和药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养户负责赔偿。料肉比在2.10~2.40之间,料肉比不足2.10或超过2.40的部份,按20元/包(80斤)饲料进行扣罚。

6、养户私自变卖公司委托养殖的土猪、变卖公司提供的物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头,赔偿1500元,变卖饲料每40公斤,赔偿140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 养户:(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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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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