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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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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工程合同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 篇1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一、合同管理职责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审签管理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三、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四、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五、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六、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所有。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位于**县*镇*区*路5号自用住房建设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现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及工价

1.甲方房屋建设施工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2.全部工价按实际施工面积每平方米价格200元计算,完工后以双方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付款方式

乙方先垫付施工工价款,待整个工程完工,房屋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____天内付清乙方工钱。

三、工程内容

乙方从地圈梁浇筑开始施工,直至房屋封顶。负责房屋主体建设,包括楼梯、起隔墙、屋顶、内外墙水泥砂浆批灰刮平,内墙刮双飞粉,外墙贴磁砖,地面清光并铺地板砖,布好屋顶落水管和卫生间水管等。

四、施工要求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水源、电源、石灰、砖头、水泥、沙子、钢材等建筑材料。水费、电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 施工机械以及模板、顶撑木、脚手架、钉子、铁丝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3.所有工人的吃住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尽量避免在下雨天施工,以防影响房子质量。

5.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合理使用材料,不能浪费甲方的建筑材料。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的意见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监督检查。

2.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如果乙方因为自身水平原因达不到工程合格条件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的。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使用条件的,乙方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六、施工工期

除因停电、下雨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停工外,乙方不能延误施工。

七、建房工期

建房工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八、施工安全

1.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一概无关。如果施工人员需要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

2.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返工;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钱,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3.在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钱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县*镇*路25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电力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保质、保量、保工期、安全顺利完成工程任务,甲、乙双方经相互协商,特签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设计以甲方图纸为准,甲方配电工程线路架设施工(米)。

四、开竣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

五、配电工程线路架设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元),经甲、乙方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干制,乙方负责本工程所需材料及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前期施工材料款:元,乙方收到款后,日内组织施工,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全部工程款。

七、技术资料:

凡是乙方施工承担工程,必须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八、损失责任:工程开工后,乙方严格按图施工,工程项目变更影响结构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凡擅自变更项目或质量事故不合格项目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九、安全生产: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做好队、组二级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好每道工序的安全交底工作,乙方必须严格实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安全帽、安全标牌、警牌、安全施工日记等不许齐。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包含国家强制规范要求、人身伤害保险费用,甲方不负责。

十、违约责任:

按《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保修条款:

以国家电力部门出台的保修周期________年为准,因施工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十

二、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决算完毕________年后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年____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工程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经济咨询签订本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咨询目的

(一)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二)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进度款监控,合理使用投资资金,节约成本。

第二条 咨询内容

按下面第(二)项办理:

编制(审查)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标底,标价。

审核工程结算书。

编制工程项目投资评价可行性报告。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进度款监控。

第三条 咨询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结构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工程开(竣)工时间:

咨询服务成果的用途: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 咨询服务期限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项执行:

(一)合同签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内完成,但不包括与当事人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二)合同签定之日起 工作天内完成 ,之后 工作天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合同签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内完成初步咨询服务成果,甲方如有疑问和异议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询服务成果起 工作天内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问和异议起 工作天内复核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但不包括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第五条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按以下第( )项执行:

(一)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二)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三)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但不少于总造价的 ‰)计收。

(四)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和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之和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五)按工程钢筋实际用量的税前工程造价 ‰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六)按工程预(结)算税前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第六条 咨询服务费支付办法

(一)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咨询服务费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咨询费结算报告,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后,按第五条确定的收费标准的 %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手续。

(三)余款在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单位三方就本咨询服务成果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时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单位未认可的情况,乙方出具咨询报告,并对咨询报告负责。如甲方和承建单位之间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举证工作。

第七条 甲方责任

(一)按项目咨询要求和范围在合同签定后两天内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资料及情况(迟交齐资料则咨询服务期限顺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负法律责任。

1。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标文件等资料;

2。工程会审记录资料;

3。工程施工(竣工)图纸;

4。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

5。有关标准图集及标准规范;

6。工程建设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

7。承建单位的预(结)算书等资料;

(二)须配合乙方咨询服务(包括组织与承建单位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地点等)并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三)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

(四)对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复等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件等只作参考,不作凭证。

第八条 乙方责任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给甲方,并对咨询服务成果负责。咨询服务成果包括:

1、工程概况;

2、编制(审查)依据及说明;

3、工程造价汇总表及说明;

4、工程结算书;

5、审查结果分析,工程量,取费标准审核的说明;

6、列出送审预(结)算书与审查结果的主要造价增减对照表;

7、有关建议;

(二)按第四条规定期限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编制(审查)结果保守秘密。

(四)未经甲方同意除与甲方联系人接触外,不得与咨询项目承建单位或项目其他有关

工作人员有任何接触。

(五)须向甲方提供收费的正式服务发票。

(六)不得截留,外传,遗失甲方提供的资料,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交割时退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履约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乙方除不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还可按第五条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咨询服务费;如属乙方原因导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除向甲方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并赔偿损失。

(二)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后甲方逾期付款的,从咨询成果交割后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金额的0。05%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三)甲方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款项的,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迟提交或不提交咨询报告意见的,免收咨询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而未能协商解决,按下面第(二)项方式解决:

由政府仲裁机构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需解除;

3、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询项目完成并结清咨询服务费后自然失效。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盖章)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市场行情,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强电线路、灯具安装、进水及设施安装,弱电线路及设施安装消防线路,监控线路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

三、工程造价:以商定为45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

进场甲方应付给乙方生活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装灯时,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工程完工后付清余款。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做好各施工单位转调工作,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工期。

六、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遵守,签字之日起此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承包单位(甲方):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特别说明:签订本劳务合同的前提是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建设单位(下称业主) 签订了 工程承包合同,乙方承认并确认甲方承包该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劳务承包范围:

1.5劳务承包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 日。

经双方协商,按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甲方按 付

给乙方工期奖。

发生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乙方办理工期签证,顺延合同工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

2、甲方变更计划和设计而影响施工;

3、甲方未按期拨付劳务费用影响施工;

4、临时停水停电一天以上;

5、其它非乙方责任影响施工,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1. 6工程质量等级: ;

1. 7合同价款:

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1.8乙方投入施工人数: 人。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 本合同;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 工程劳务量清单;

6. 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

7. 图纸;

8.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三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3.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2适用标准及规范:

3.2.1现行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3.2.2其他标准及规范;

第四条施工前期工作

4.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甲方负责与业主联系办理。爆破许可、用火限制区域的动火许可、夜间施工及其它施工必须的手续等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统一交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在拨付乙方劳务费时扣除。

4.2完成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责任和费用以及完成时间和要求: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设立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资料、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5.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施工图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5.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并在 天内审核完毕;

5.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施工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5.7及时办理乙方各种报告、签证等,甲方提交的变更、技术交底以及有关文件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甲方接到乙方书面报告48小时内应予答复。如未答复,视为报告已被确认;

5.8协助乙方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5.9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6.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6.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4接到图纸 天内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提交甲方审核。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每月23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6.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6.6交工前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运,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6.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要在5天内报甲方办理完毕,否则不予认可;

6.8准时签收甲方传达的`各类文件、变更、技术交底、奖罚通知等资料,不得拒收;

6.9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七条工程结算

7.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 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

7.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 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56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劳务结算价款的,视为认可乙方的结算书;

7.3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 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劳务总价;B、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C、劳务预算加现场有效签证;D、劳务预算加包干系数。

7.4计量规则:

7.5劳务费标准:

7.6劳务费内容:

7.7劳务费调整的范围、条件及方法:

第八条劳务工作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2乙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交底说明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质量约定为优良的,要达到优良标准,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8.3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必须经验收、记录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施工。对重大、复杂隐蔽工程,由乙方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8.4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于竣工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提前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承认其竣工日期;

8.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

8.6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二年,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第九条安全施工

9.1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2乙方必须按照建设部“一标五规范”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9.3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9.4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及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紧急补救

无论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内,在乙方劳务作业范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属乙方责任的,则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现场管理

11.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要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协调施工步调;

11.2甲乙双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设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11.3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区。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12.1甲方供应以下材料: 。甲方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领用接货时提出,甲方负责调换。

12.2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办理领用手续,出库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严格计划管理,准确地提供计划用量和使用时间,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资金、影响工程用款,避免计划不合理而影响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的现象发生;

12.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收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节约措施和限额用料控制手段,努力节约原材料;

12.4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动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用或擅自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

13.1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负责管理、保养。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修、保管;

13.2乙方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办理;

13.3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施工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发生损坏丢失,负责赔偿;

13.4甲方或乙方对自己负责提供的施工机具如不能保证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工程的保修

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修理通知书起7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修理,其中人工费用从保修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4.1保修内容、范围:

14.2保修期限:

14.3保修金数额:

14.4保修金支付:保修金从乙方劳务费中扣留,保修期满 年返还 %;保修满 年,业主支付给甲方后10日内将余额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与甲、乙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按业主支付情况,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和按业主赔偿情况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乙方代购的材料已经订货的,自行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甲乙双方协商,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转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与仲裁

1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而影响乙方施工,甲方承担责任,支付乙方因此增加的费用支出;

1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偿付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 的逾期违约金;

17.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乙方负责无偿进行返工修理,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料损失及工期拖延责任。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按本条第六款执行;

17.4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应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17.5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如出现单方变更解除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7.6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建设施工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它

1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及业务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8.2乙方需要甲方签证时,必须在每一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办妥手续,必须由指派专人签字认可,签证只签实物量,过时、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不仅无效,还要按签证额加倍处罚。

18.3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18.4甲方声明:本合同及一切附件、涉及本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一切协议等资料,必须加盖甲方法人单位公章方有效。甲方经办人必须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行为才被认定为有效,否则无效。

第十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9.1合同生效日期:

19.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款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完结保修事项,结清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条附则

20.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 本 份;

20.2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

20.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分包工程竣工。

第二十一条附加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通 讯 地 址: 通 讯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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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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