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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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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

施工安全用电技术管理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9)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假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e.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②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0.50

城市街道路面1.00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0.60-

排水沟1.000.50

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村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 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s

16

s<35s/2

(2)防雷保护:塔吊、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标段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强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殴。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2

1、临时用电户临时用电应先填写临时用电申请;

2、临时用电必须安装临时用电的电能计费装置及触保器;

3、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经供电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4、临时用电期间用户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后及时拆除;

5、临时用电户不准使用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

6、临时用电户的'临时用电的电线不准跨越公路、河流或水塘。

7、临时用电必须签订供用电协议书。

8、临时用电户因临时用电所发生触电伤亡和其他事故均由用电方负责。

9、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10、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3

一、现场电工必须取得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双证人员担任,无取得'双证'人员不得上岗和操作。

二、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和不定期经常对电器内的熔丝、漏电保护器、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测验,并将检查和维修的`情况作好记录。

四、施工现场每星期由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等参与的对工地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阶情况入档备查。

五、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等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实施等情况进行复查。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规,加强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开展,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t 46-20xx)和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条用电安全管理

(一)项目部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380/220v三项五线制的tn—s低压电力系统,员工生活区采用36v安全电压。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各作业队电工对本队的安全用电负责。

(三)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安装、维修或拆除施工临时用电时,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非专业电工禁止操作。

(四)电工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2、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负荷线和开关箱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5、移动和拆除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6、负责建立和管理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五)施工临时用电实行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施工队每周进行综合检查,电工应每日进行巡查。

(六)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三条施工用电防护

(一)危险地点设置围挡或防护网,悬挂警示标志。当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应采用停电、迁移线路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二)接地:采用tn—s保护系统。变压器处、总供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作重复接地。接地线使用多股软芯线、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三)接零: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导电体,应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保护零线使用绿/黄双色线。

(四)防雷:高于20m的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

第四条电路及电闸箱

(一)电缆线路: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供电全部采用电缆线路。电缆干线采用架空和埋地敷设,避免机械损伤和腐蚀。电缆埋设应穿管保护,出入地面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控制。总配电箱设在电源处、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集中的地方,开关箱设在用电设备处,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大于3m。

2、固定式电箱的底部与地面的距离应大于1.3m,移动电箱到地面的距离应大于0.6m。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准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应作接零保护。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三)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完好齐全,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

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是天津市建委认证通过的推荐产品。

3、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设备。

4、开关箱与分配箱的额定值、动作值相适应。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5、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6、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格用插销连接。

第五条用电设备

(一)选用的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符合国家标准。设备在做好保护节零的同时,还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装设隔离开关。

(二)桩机机械:潜水钻机的'电机应符合国标的规定;负荷线应采用防水电缆,长度大于1.5m,不得承受外力;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对潮湿场所的要求。

(三)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四)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防潮的地方。使用专用电焊机开关箱。

(五)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ii类电动工具,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漏保。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适用前作空载检查,所用电缆线必须是护套铜芯软电缆,并没有接头。

第六条照明

(一)生活区照明使用36v电压。施工区照明使用220v电压。

(二)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保护。

(三)电器、照明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

(四)施工现场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应选用木杆,高三米、固定并保护接零。

第七条奖罚

(一)每月安全用电大检查的优胜单位奖励20xx--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检查优胜单位的电工给予300元的奖励。

(二)月综合大检查的最后一名罚款2000元,倒数第二名罚款1000元,电工罚款300元。

(三)日常安全用电的处罚按下表执行:

序号

条款

定性标准

罚款标准(元)

违章单位

违章个人

1

未经项目部许可私自在总供电箱接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2

无证上岗、非电工操作施工用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3

动力线不实行“三相五线制”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4

不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5

不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6

用电设备不实行“接零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7

电箱无锁和乱拉乱接电源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8

施工和生活区引入线有裸体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9

使用非标闸箱及无闸箱开关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10

烧电炉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1

电线直接插入插座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2

现场使用碘钨灯安全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3

现场使用碘钨灯灯架为导电体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4

电闸箱距地面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5

分配电箱一闸多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6

开关箱一闸多机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7

配电不足三级控制二级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8

漏保开关上口接电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9

埋设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0

出入地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1

现场使用二芯护套线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2

电缆线拖地及混乱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3

工地无电工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4

电工不持证上岗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5

使用热的快烧水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6

使用电热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7

其他方面用电违反规定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5

1、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情况配备电工。

2、使用用电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在建工程不得在外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外高、低压线路下方,也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产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其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增设绝缘材料搭设的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6、施工现场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包括架空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相线L1为黄色,相线L2为绿色,相线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检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9、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0、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电缆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11、照明灯具的安装,室外高度应大于3米,室内应大于2.4米,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5米。

12、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米的,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伏;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

13、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不得采用竹杆。木杆梢径应不小于130毫米。

14、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设备。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6

一、基本原则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用Y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

3、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5、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怀等较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

7、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8、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9、搬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触到电线。

10、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11、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12、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3、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4、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二、安全电压

1、安全电压是指36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36V、24V、12V和6V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

2、特殊场所必须采用电压照明供电以下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

(1)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三、电线的相色

1、正确识别电线的相色

电源线路可分工作相线(火线)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火线)带电危险,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工作零线也可以带电)。

2、相色规定

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

严禁用黄绿双色、黑色、篮色线当相线,也严禁用黄色、绿色、红色线作为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

四、插座的使用正确使用与安装插座

1、插座分类

常用的插座分为单相双孔、单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选用安装接线

(1)三孔插座应选用“品字形”结构,不应选用等边三角形排列的结构,因为后者容易发生三孔互换造成触电事故。

(2)插座在电箱中安装时,必须首先固定安装在安装板上,接地极与箱体一起作可靠的PE保护。

(3)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较粗的一个孔),必须置在顶部位置,不可倒置,两孔插座应水平并列安装,不准垂直并列安装。

(4)插座接线要求:对于两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对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上孔接保护零线;对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护零线,其他三孔分别A、B、C三根相线。

五、“用电示警”标志

正确识别“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不得随意靠近、随意损坏和挪动标牌。

颜色使用场所常用电力标志红色

配电房、发电机房、变压器等重要场所高压示警标志字体为黑色,箭头和边框为红色

需高压示警场所配电房示警标志字体为红色,边框为黑色(或字与边框交换颜色)配电房或发电机房维护检修示警标志底为红色、字为白色(或字为红色、底为白色、边框为黑色)维护检修时相关场所

其他用电示警标志

箭头为红色、边框为黑色、字为红色或黑色

其他一般用电场所

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人都必须认真遵守用电管理规定,风到以上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时,不得随意靠近,更不准随意损坏、挪动标牌。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7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⑵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⑶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⑷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⑸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⑹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⑺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⑻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8

恢复、暂停、销户用电申请表

表类:深供电营表01

受理单号:

客户名称

合同帐户

用电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固定

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

事项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申请表中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并已阅知背书内容,特此确认。

用电客户:(单位盖章)

经办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以上信息由用户填写,以下信息由供电企业填写

受理登记

附件:

□身份证

□单位证明

□银行存折

□委托银行代扣电费合同书

□电气试验合格报告

□其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齐全,受理申请。

受理人:

营业厅:

日期:*年*月*日

备注

请细阅背面业务规定

业务规定

(一)定义

1.暂停:是指用电客户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用电。

2.恢复:

是指用电客户暂停或减容期满,用户要求重新启用暂停或减容的用电设备。

3.销户:是指客户停止全部供电容量,并与供电企业终止供用电关系。

(二)暂停业务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1.减容期满的后的用户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计;

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3.暂停期满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原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以上1至4项规定。

(三)恢复业务规定

1.用电客户恢复用电恢复用电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减容或暂停的受电设施检修或试验合格后方能恢复用电。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用户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属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4项的规定处理。

(四)销户业务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用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4.解除供用电关系。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9

一、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7、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3、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1、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 ,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 ,铜线不少于16mm2 。

2、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3、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4、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5、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6、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0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本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贴专业负责人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二、各工程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及通讯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报电气处。

三、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三级电源箱及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四、各类电源箱必须使用国标正规产品,并经电气处检查验收合格,办理完用电许可手续后,方可送电。

五、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六、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七、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八、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十一、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十四、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监理公司、指挥部电气处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进行通报及处罚。

十五、因施工用电采用的是预购电制,为保证施工单位用电负荷,请各单位积极配合预缴电费。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1

为了保证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施工用电管理责任制如下:

(一)全体机电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遵照国家有关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完成施工安全用电的保证工作。

(二)机电管理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的电气安装、机械设备用电等安全防护废话和装置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用电规程,教育工人新意守纪,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三)机电班长在带领全班模范遵守施工用电安全制度,带领本班安全作业,执行安全交底措施,拒绝违章指挥。班前对所使用的施工用电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四)全体机电工作人员在班长领导下,严格执行各贡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积极完成班长交给的'一切工作任务,对所有施工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测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解决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用电的顺利进行。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2

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临设用电的供电线路铺设整齐,牢固可靠,无乱拉乱扯现象。

2)配电箱符合公司统一标准要求,箱内零件齐全,符合规范,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无带电裸露线。

3)焊机的一、二次线长度符合要求,接线栓有护罩。

4)气瓶、乙炔瓶直立存放,有防曝晒措施,乙炔气瓶要有回火阀。

5)小型机械的转动部份要有防护装置,做到“轴有套,轮有罩”。

6)机械电器按规定地接零并加装漏电保安器,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拉接各种供电线。

7)用各种固定式或移动式电器设备要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8)电室、电工房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干燥、通风。

9)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必须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接地配电系统必须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并用分级配电装置,并有防护措施。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3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4

1、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防爆开关。

3、临时用电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吊挂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钻机及其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7、井下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8、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5

1.电气线路及设备管理维护职责范围

1.1施工供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检修和巡视,并定期检查。

1.2各施工承包商从变压器高压恻引出线(含高压电路保险、避雷器、高压计量装置)到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的一切设备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安装、检修、维护。应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应有专人负责。

2.施工用电管理

2.1各用户方需要用电,应书面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荷),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并指定接口点。

2.2各施工单位应从指定地点引接。对未经批准私自引接电源者,除停止供电、责令其拆除、追缴所窃电费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2.3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在电源变压器高压测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线损及收费办法按合同规定执行。按用电比例分摊各施工承包商。

2.4各施工承包商安装完电气设备后,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2.5施工承包商需新增负荷时,必须提前一周向设备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所增设备和容量,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后,指定接口点。

2.6各用户方接到电费缴纳通知单后,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电费;五天内不缴电费者,执行合同有关罚款规定或按电费总额罚款10%的滞纳金,十天以上者,请示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2.7各施工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电业部门有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岗。

2.8各施工承包商遇有电气线路和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应与设备管理部办理工作票,遇有电气故障时,故障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和其它单位。

2.9各施工承包商安装的计量表应按电业部门规定定期效验。

2.10各施工单位禁止向所承包工程范围以外供电。

3.架空线路

3.1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架空裸线,绝缘导线截面应大于16mm2。

3.2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6m,线路交叉时1-10KV的线路最小垂直距离必须大于2m,构筑物顶部架设时必须高于顶部2.5m。

3.3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

3.4架空线路的安装应符合ISBN7-120-00200-7-TM.47要求。

3.5几种线路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线间距符合《DL500g.1-92》要求。

4.变压器

4.1各类变压器安装必须符合《DL5009.1-20xx》规定。

4.2变压器周围1m外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围栏,在围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围栏门必须上锁。

4.3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4.4施工变压器每两年必须彻底检修一次,对于法兰漏油、绝缘老化、螺丝松动、操作机构锈蚀等问题,要进行处理。

4.5围栏内地面应平整,无杂草杂物。

5.施工现场的直埋电缆

5.1电缆穿过道路时埋深要大于0.7m,应采用保护套管。

5.2地面上应沿电缆走向每隔20m设置“地下电缆”的走向、用途标志牌。

5.3在地下电缆处严禁用机械推、挖施工。

6.地线

6.1施工现场的下列设施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10Ω,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丝连接等方式,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

各种电动机械的电动机、操作箱。

交直流电焊机。

铁制配电箱的外壳。

吊车的轨道及铆焊、焊工的平台(吊车轨道要求接零后重复接地)

氧气、乙炔气的输出管道。

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灌的外壳。

20m以上的竖井架、脚手架等。

6.2下列设备不得当地线使用

氧、乙炔气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吊车轨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供暖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7.电焊机

7.1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线,直流电焊机的二次线一律采用3×10+1×6的橡皮线,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

7.2电焊机的二次线外皮必须完好,破坏处应妥善处理,否则不得使用。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

7.3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有遮当棚。

7.4电焊机外壳必须完好和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7.5电焊机的使用和要求符合有关标准。

8.现场照明

8.1现场照明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广集式照明标准规范是使用说明书。

8.2工具房、临时工棚,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距离大于2.5m,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线。

8.3在金属容器内,井坑下及潮湿的场所,应使用行灯变压器照明,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行灯电压应为12V。

8.4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9.配电室

9.1配电室的安装、使用应符合《DL480-91》。

9.2配电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母线及开关上部的灰尘、蜘蛛网要定期清扫,消孤罩要齐全,熔断器的安秒特性要与负荷相匹配,电流整定值要适当。

9.3配电室内有专人值班,无人时室门要上锁。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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