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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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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则和程序。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怎么才能写好?这里分享一些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1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行为;加强对房屋的维修维护,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房屋的完好率,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是实业公司进行房屋维修维护的标准,也是对房屋维修验收的依据。

二、术语

1、房屋维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经过一定年限使用后需要进行的大修、中修、小修。

2、房屋维护,是指房屋及其水、电、暖、卫、气等设施设备的常规检修与维护。

三、管理范围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

基本建设项目(新建扩建项目);

构筑物的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

房屋维修工程(翻修工程、大修工程、中修工程、小修工程、综合维修工程);

其他建筑施工项目。

其他公司认定的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

四、房屋维修责任的划分

1、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由建设单位负责。

2、凡属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房屋损坏的,由行为人负责修复或给予赔偿。

3、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小型维修:由工程科监督检查,费用各使用单位处理。

4、房屋大、中型维修:由工程科负责,列入公司计划后实施,维修费用由总公司承担。

五、施工管理

1、公司工程管理科负责负责基本建设、技改项目和常规维修工程;

2、公司对较大预算额的基建施工项目,成立项目领导组,由工程、生产、安全、机动等部门派员共同组成。

3、公司对重大基建施工项目,成立项目领导组由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协调各部门和外部关系,调动必要的资源。

4、公司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规程,制定本公司内部基本建设的申请、设计、发包、监理、验收、移交的管理体系。

5、对凡国家规定基建项目须申报的,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六、工程申报与核准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下的,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工程科负责监督检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自行处理。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元以上的,经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科负责办理。

3、基建和技改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经公司经理办公会事会批准后,成立项目组负责执行。

各部门将拟办工程项目,按规定编制项目资料和申请报告,逐级上报,按不同权限审核批准。

根据工程费的高低,确定不同的发包方式。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下的,可采取议价方式。所议价格以下不超过工程预算时可决标。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可采用比价方式。邀请3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携估价材料参加比价,以最低标者为得标人。

3).基建成和技改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的办法办理。

公司或关联企业内的建筑工程队,维修队的,在与社会建筑施工单位竞争中具有同等优先权利。

在选择建筑施工单位后,公司须与之签订建筑施工服务合同,重大合同尚需律师审阅和主管部门登记鉴证。

公司在建筑施工时,派遣工程监督人员或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

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划拨工程款项。对施工单位供料的须做好原材料质量监测工作,由本公司供料的做好原材料质量采购、质量检测验收工作。

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材料、工程费用变支较大的,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后才能生效,并按不同权限分别报项目领导组、主管副总、总经理,乃至上级主管部门。

工程完工后项目主办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如发现工程与原设计图、施工图、说明书、建筑施工服务合同等不符的,不予验收。对重大工程竣工验收,则按国家有关竣工验收规程办理。

对验收不合格的,根据所列质量问题逐一整改,完成后再次验收。以严重不合格的,可提出索赔。

在验收时,公司或委托注册会计师审核工程决算报告,工程验收合格后且决算报告核准后,支付应付款。

验收合格的后,及时移交给公司使用部门使用,相应的工程资料整理分类立卷,分别交使用部门和工程档案管理部门。

联系和监促施工单位在验收后的质量保修期内对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处理、修复。

对工程完工后的余材,应盘点登记,退回公司材料库,或退货到供货商处。残次料可经估价后就地处理或标售。

公司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奖励或处罚。主动预防有关人员以权谋私、接受贿赂

七、房屋维修工程的分类。根据房屋的损坏程度并按房屋维修的性质,可以分为小修、中修、大修三类。

1、小修工程(零修工程或养护工程)。指及时修复小损小坏。这类工程项目简单、零星分散、量大面广、时间要求紧迫,一般可以根据掌握的情况就及时组织维修。小修工程工程虽小,但关系到用户的使用便利,因此必须及时修理,力争做到水、电、暖、卫、气零修不过夜,土建零修三日内有结果。

2、中修工程。指房屋少量部件已损坏或已不符合建筑结构的要求,需要进行局部维修,在维修中只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而保持原房屋规模和结构的工程。这类工程的特点是:工地较为集中,项目较少,工程量较多,带有周期性。如屋面的局部面层重做,楼门窗整修等工程。

3、大修工程。指房屋主体结构大部分严重损坏,无倒塌或局部倒塌危险的房屋;公用生活设备(包括上、下水,通风、采暖等)必须进行拆换、改装、新装的工程。这类工程一般需要牵涉和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此外工程的地点集中,项目齐全,具有整体性。大修工程还常常和房屋的抗震加固、局部改善房屋居住使用条件相结合。大修工程往往适用于严重损坏的房屋。房屋大修后应达到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八、房屋修缮标准

1、主体工程。主要指屋架、梁、柱、墙、楼面、基础等主要承重构部件的维修,要求牢固、安全、不留隐患。

2、门窗及装修工程。门窗应开关灵活,不松动,不透风;木装修应牢固、平整、美观,接缝严密。

3、楼地面工程。楼地面工程的维修应牢固、安全、平整、拼缝严密不闪动,不空鼓、不开裂,地坪无倒泛水现象。

4、屋面工程。屋面必须确不渗漏,排水畅通。

5、抹灰工程。抹灰应接缝平整,不开列,不起壳,不起泡,不松动,不剥落。

6、油漆粉饰工程。要求不起壳,不剥落,色泽均匀,尽可能与原色保持一致。

7、水、电、卫、暖等设备工程。应保持完好,保证运行安全,正常使用;要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保养;水箱要定期清洗。

8、金属构件。应保持牢固、安全、不锈蚀,损坏严重的应更换,无保留价值的应拆除。

9、其他工作。对所属范围内道路、沟渠下水道、窨井损坏或堵塞的,应修复或疏通。

九、房屋的日常维护房屋日常维护的内容:屋面补漏、修补屋面,门窗的整修,玻璃的更换,油漆的粉刷,水、电、暖、卫、气等设备的故障排除及零部件的修换,下水道的疏通,修补明沟、散水、落水,房屋检查发现的危险构件的临时加固、维修维护等。以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延长其整体的使用寿命。同时,要做好季节性的预防保养工作,例如防雨、防冻等。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项目监管、项目验收(完工评价)、绩效评价等方面工作,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项目是指由本局组织实施和推荐申报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三条 国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省切块资金项目除外)申报遵循以下程序:

1、项目入库。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年度项目库申报相关文件精神,下发通知至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蕉华工业园区,下同)以及市直企业,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密件除外)。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将申报文件转发相关单位和企业,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2、县级初审。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提交的项目库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查验项目实施现场,核实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等,对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负责,并出具项目核实推荐意见,联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本局。

3、本局初审。本局主办科室负责对收集的项目库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淘汰;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而申请材料不齐或有误的项目,在时间许可的前提下,退回申报单位重新修改或补充。

4、专家评审。本局完成初审后,视各申报专题的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由局法规科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或投资专家)构成,人数5或7人;专家评审内容包括材料评审、现场考察、出具专家评审意见等。

5、局财政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委员会)审核。相关科室将经专家审核后的入库项目材料报局领导审核后,提交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6、党组会审议。主办科室将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通过的申报项目资料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7、推荐上报。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行文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上报。

第四条 省级切块资金项目申报遵循以下程序(股权投资项目除外):

1、项目入库。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年度项目库申报相关文件精神,下发通知至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直企业,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密件除外)。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将申报文件转发相关单位和企业,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2、县级初审。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提交的项目库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查验项目实施现场,核实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等,对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负责,并出具项目核实推荐意见,联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本局。

3、本局初审。本局主办科室负责对收集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淘汰;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而申请材料不齐或有误的项目,在时间许可的前提下,退回申报单位重新修改或补充。

4、专家评审。本局完成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由局法规科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或投资专家)构成,人数5或7人;专家评审内容包括材料评审、现场核查、出具专家评审意见等。

5、资金分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达切块资金额度后,业务科室根据各专题通过专家评审项目的情况,形成初步的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

6、审核委员会审核。相关科室将通过专家审核后的入库项目材料、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局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7、党组会审议。主办科室将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项目计划和分配方案,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8、项目公示。经市经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的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在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公示。

9、下达计划。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计划,并将项目计划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

第五条 财政经营性股权投资方式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遵循以下程序:

1、项目入库。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年度项目库申报相关文件精神,下发通知至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直企业,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密件除外)。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将申报文件转发相关单位和企业,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2、县级初审。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提交的项目库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查验项目实施现场,核实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等,对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负责,并出具项目核实推荐意见,联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本局。

3、本局初审。本局主办科室负责对收集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淘汰,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而申请材料不齐或有误的`项目,在时间许可的前提下,退回申报单位重新修改或补充。

4、专家评审。本局完成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由局法规科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或投资专家)构成,人数5或7人;专家评审内容包括材料评审、现场考察、出具专家评审意见等。

5、提出入围项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入围项目建议,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同意,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交受托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6、签订协议。受托管理机构接受托管资金前,本局正式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管理费用及考核目标等。

7、开展尽职调查。将入围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交受托管理机构,由受托管理机构聘请法律、财务审计、投资第三方中介机构或相关行业专家开展尽职调查,综合形成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提出参股谈判项目建议和投资初步方案,对不投资项目应作出书面说明。

8、资金分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达切块资金额度后,业务科室根据通过专家评审及尽职调查项目的情况,形成初步的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

9、审核委员会审核。主办科室将通过专家审核后的入库项目材料、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初步方案、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报局领导审核后,提交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10、局党组审议。主办科室将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入库项目材料、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初步方案、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同意,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11、项目公示。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项目,在局门户网站公示。

12、下达计划。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报审,再下达项目计划,并将项目计划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到受托管理机构。

13、项目实施。受托管理机构按项目计划、资金计划和投资方案等,与被投资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实施股权投资。

第六条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遵循以下程序:

1、提出申报方案。本局根据已出台的扶持政策,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产业发展现状提出项目申报方案,报市政府审议。

2、发文布置。下发申报通知,并在本局门户网站发布。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将文件转发至相关单位和企业,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3、县级初审。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查验项目实施现场,核实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等,对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负责,并出具项目核实推荐意见,联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本局。

4、本局初审。本局主办科室负责对收集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淘汰,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而申请材料不齐或有误的项目,在时间许可的前提下,退回申报单位重新修改或补充。

5、专家评审。主办科室负责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从由法规科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或投资专家)构成,人数5或7人;专家评审内容包括材料评审、现场考察、出具专家评审意见等。

6、审核委员会审核。主办科室将通过专家审核后的项目材料、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7、党组会审议。本局主办科室根据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提出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经局领导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8、项目公示。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的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在局门户网站公示。

9、下达计划。公示无异议后,如需报上级审批的则按要求上报审批后,再下达项目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提出相应要求。

第三章  项目监管

第七条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监管职责:

(一)市经信部门监管职责

1、负责全市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监测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掌握全市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2、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及市直工业园区开展项目属地监管工作。

3、定期组织开展全市专项资金项目检查,不定期抽查各地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实施情况。

4、协调解决全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违规行为。

5、负责市直企业(不含市属工业园区企业)财政资金项目的监管。

(二)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市直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管职责

1、按照谁推荐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属地专项资金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承诺书约定内容实施项目建设。

2、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具体掌握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落实等方面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3、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支持项目建设。

4、督促企业按规定上报项目相关情况,按要求汇总上报辖区专项资金项目相关情况。

第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职责

1、严格按项目计划文件批复内容或申请书(承诺书)约定内容,()开展项目建设,按时完成计划目标任务。项目实施期间如出现项目投资计划与时间调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内容变更、项目投资额变更、项目因故取消、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实施等重大事项,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项目变更申请,由项目推荐部门初审盖章后上报本局。

2、项目承担单位应健全财会制度,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项目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工作,真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年度投资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4、每年1月和7月向当地经信主管部门报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属于技术改造类项目的登录《广东省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填报项目相关情况。

5、项目承担单位如出现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违规违法行为,除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处理外,五年内不得再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第四章 项目验收(完工评价)

第九条 主办科室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验收(完工评价)工作(规定由国家、省、负责验收的除外),按照对应的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或完工评价办法执行;制订相应的市级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或完工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属于对县级政府奖励资金以及申报前已进行完工评价的项目不列入项目验收(完工评价)范围。

第十条 项目推荐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完工评价)工作,项目完工后,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提出项目验收(完工评价)申请,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准备验收材料。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达到预期经济指标或任务期结束后三个月内,按照项目验收权属关系,逐级向项目验收组织部门提出验收(完工评价)申请,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近三年有一个项目到期未验收(完工评价),不得再申报同类专项资金项目。

第十三条 各地区项目验收率作为今后项目申报指标安排依据,项目验收率低的地区,项目申报指标安排将适当减少。

第五章  项目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局主办科室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绩效自评工作,按时提交自评报告,同时协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做好现场评价核查工作。

第十五条 项目绩效评价主要是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制度建设及采取措施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评价,了解财政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促进落实绩效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 项目绩效评价采取企业自评、项目推荐部门汇总并出具本部门本专项的自评报告、市主管部门汇总并出具本专项的自评报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自评报告侧重说明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支出情况并与年度资金计划对比分析;项目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阶段性成果说明和分阶段目标、效益情况并与预期目标、效益对比分析等。

第十七条 项目推荐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收集、汇总、审核本辖区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资料,形成本地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现场核查工作等。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提供相关基础数据信息报表资料、绩效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并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绩效自评材料应及时报送项目推荐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国家、省专项资金另有规定的,依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3

为加强项目办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廉政建设制度

1、组织项目办、各施工单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管理,树好形象,带好队伍。

2、认真落实本项目办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廉政建设责任状》和项目办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廉政合同》。

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项目办重要议事日程,与工程建设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杜绝各类腐败和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__)。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__)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__)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__年12月10日起施行,原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同时废止。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5

在项目法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发挥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的作用,认真抓好全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负责设计图纸交验工作。

2、会同设计部门牵头组织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3、负责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工作。

4、负责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的上报工作。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处理工作。

6、负责本项目办职权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审查、上报批复工作。

7、负责组织做好各施工单位与地方事务性协调工作。

8、负责征地拆迁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

10、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的组织及工程决算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负全部责任。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6

工作程序:

督促施工单位作竣工验检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

根据报告作现场预验,提出不完备的地方

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正式验收

确定交接日期

返工或处理

存在问题

竣工验收前,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竣工验收资料,会同监理单位严格审核各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

a.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b.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c.设计变更通知单

d.工程建设记录

e.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若有时)

f.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位移观测记录

g.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h.试验、检验报告

i.基础工程验收记录(包括验槽记录、各种桩基施工记录及桩基测试报告)

j.结构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k.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记

l.竣工图

m.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n.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

竣工的项目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批复、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竣工验收的标准

土建工程验收标准,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米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

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保质保量,施工完毕,排水道必须做好冲洗、试水、畅通,给水管完成清洗试压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消防、通讯、有线电视、监控、可视对讲、电子门控等工程项目应全部安装结束符合安装技术质量要求。

消防、气象、环保、电梯等专业工程,验收前,需满足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条件和标准。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7

为了保证公司项目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流程化,提高决策效率,优化程序,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特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设置及职能

1、决策委员会

决策委员会承担了公司新项目是否开展的最终决策权,委员会共设7人,由总经理任委员会主席,其他六位成员分别为运营部总监,市场部总监,财务部总监,人力行政部总监,市场策划部总监,小记者负责人。委员会表决采取多数决形式,由参与会议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执行相关项目,但总经理享有一票否决权。

2、项目组

负责项目的立项报告、资金预算、项目流程、风险分析等系列材料的制作、管理及审批。项目组设项目经理,项目成员根据需要,提请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人事统一调度。

二、新设项目程序

1、项目发起

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可发起新项目,提交至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提交至总经理处,总经理经初步审核通过后,召集决策委员会进行表决。

2、项目立项

由决策委员会确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立项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立项报告书》的起草,立项报告书应包括项目内容,可行性分析,项目预算,项目营利性分析等,报告书提交至决策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经理负责向委员会进行立项汇报。

3、项目启动

3—1项目章程:

公司每个项目都需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章程,需要包括项目描述,项目组职责,包括组长职责与组员职责,以及相应的处罚奖励权。通过项目章程指导和约束管理整个项目的运作。由项目经理牵头制定项目管理章程,发送给决策委员会成员。

3—2项目启动会议:

每个项目在启动时,均需要举行项目启动会议,由项目组长组织召开,总经理列席参加或派人参加。

会议议程包括:项目介绍、发起人对项目的描述、项目需求和背景、项目目标或者目的、项目范围、角色和职责、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问题及下发相关资料。

3—3WBS(工作分解结构)工作表:

通过WBS工作表,明确项目中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相关工作项目之间的结构关系。并以此作为项目整体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项目经理牵头完成WBS工作表后,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及项目组全体成员。

3—4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预算的主要依据应按照WBS工作表进行制定,初步预算还应包括其他的费用投入,包括项目的整体投入部分。项目预算作为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费用支出的重要参照标准。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预算,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3—5项目启动总结报告:

项目启动工作完成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完成项目启动总结报告,对项目的范围、预算和项目工作分解进行分析总结,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项目启动总结报告由项目经理负责完成,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及项目组全体成员。

4、项目计划

4—1项目计划书:

公司所有项目,必须以甘特图的形式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中重点体现项目任务的时间进度,资源情况及项目里程碑。将整个项目按进度进行分解,并对计划执行情况形成控制。项目计划书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4—2项目组培训计划:

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项目实施过程的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牵头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4—3项目风险管理:

在整个项目过程中,通过风险分析和管理制定出项目实施策略,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更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在项目计划阶段需要对各种风险做充分分析。由项目经理负责牵头进行风险管理分析,并将风险管理表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5、项目执行和控制:

5—1项目过程报告:

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定期提报过程报告,要求所有项目必须每周六下班前提报本周的项目过程报告,项目过程报告的接收方为决策委员会。

5—2任务时间报告:

项目计划中对分解任务都规定了完成时间,负责任务的资源(责任人)必须在到期后24小时内,对负责任务进行报告,发送给决策委员会。

5—3项目变更管理:

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提报,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整体调整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变更管理申请,由发起人提报项目经理、决策委员会。

5—4项目里程碑管理:

项目里程碑直接触发项目例会,由项目经理负责在里程碑点组织项目例会,对项目进展进行讨论分析,查找没有按时完成的原因,总结前期工作,计划下一步项目内容。

6项目完成

项目结束报告: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牵头完成项目结束报告,对项目工作进行总结。发送给总经理、总经理秘书、保证执行部经理和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评审工作。

三、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WBS工作表

项目概述:

主要任务

层次一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的完成时限

总时限:

主要任务

层次一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的完成时限

总时限:

主要任务

层次一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的完成时限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8

为了切实加强全线公路建设安全管理,杜绝施工期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路工程保质量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规定。做好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宏观管理,并制定项目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不安全的因素和事故隐患要有超前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出安全生产责任制。

3、依据上级有关公路建设的安全规定,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4、监督各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程序,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单位施工现场各种标志牌是否齐全有效。

5、对公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负责经常性的公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和公务车辆司机的安全行车教育;全员防火、防汛、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9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隶属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业主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4、根据业主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组织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0、项目主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工作责任心,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及时准确提供工程建设信息。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10

一、总体设计思路

1、考核目的

为了提升项目实施人员的工作业绩、奖励先进、督促后进、促进团队合作、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特结合项目实施人员的工作特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和特点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实施人员和配合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本方案的考核内容仅限于项目实施部分。

3、考核指标及考核周期

针对项目实施人员的工作性质,将参与项目实施人员的考核内容确定为工作业绩考核,考核周期分单项目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4、考核关系

由总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经理以及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管理和个人工作能力、设备投放社会公众满意度检测进行调查和评定,项目总负责人做最后考核结果的审批。

二、考核内容设计

1、工作业绩指标

项目实施人员的工作业绩指标要根据项目实施工作特点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主要侧重于个人工作能力、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两个方面。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指公司安排的任务计划是否按时完成。

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按时完成即为“合格”,

无特殊原因没有按时或因工作质量不达标要求重新实施部分工作即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三种,能够独立熟练有序完成工作的为优秀,独立/熟练/有序满足其二的为良好,只能达到某一条件为一般。

2、项目实施考核表

3、年度绩效考核表

三、考核实施

项目实施的考核过程由三个阶段构成完整的考核管理流程,分别是计划沟通阶段、计划实施阶段和考核阶段。

1、考核明细标准

总分数为10分,达到8分+为优秀,6分+为良好,4分+为一般。

2、计划沟通阶段

(1)项目经理(或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明确本次考核项目的工作任务、完成目标和计划时间

(2)双方确定工作任务等情况的前提下编撰工作计划书。

3、计划实施阶段

⑴行政文员发布项目计划和工作计划以及完成目标和考核标准。

⑵被考核项目组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开展工作,达成目标。

⑶各工作计划完成后,被考核人登记完成情况。

4.项目考评

(1)被考核人员每日工作进度完成情况上报,考核人员进度质量核实,并定期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2)结果审核

项目实施计划的工作由项目总负责人签署(合格与不合格),行政文员将评估审核结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该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质量检测以及社会满意度结果。

(3)行政部文员将项目考核结果公示,项目经理负责与实施顾问进行沟通,项目总负责与技术研发人员沟通,双方共同讨论绩效改进的方式和途径。

四、绩效结果运用

1、人员奖惩

2、薪酬调整

3、年度绩效考核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11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项目部班组的管理,使生产活动能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项目部班组成员。

第三条班组机构人员设置及其职责

班组机构按规定设置齐全。班长负责班组全面工作,其他组成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明确,如因职责不清影响工作,分析原因追究当事责任人。具体人员分工及其职责如下:

1.班长职责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上级指示,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组织好班组工作,协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搞好班组管理,完成各项生产技术指标,管好所辖设备、器材及工器具;

(3)抓好全班技术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加强基础工作,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开好班前、班后会和安全分析会。

(4)做好考核和奖金分配工作,做到考勤、考核、分配“三公开”;

2.技术员职责

(1)编制本班组设备的工艺质量卡及规程;

(2)汇编大小修项目的进度以及检修流程,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编制班组培训计划,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4)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所辖设备的技术规范、熟悉设备情况及规程制度等。

3.安全员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台账记录;

(2)监督、制止现场作业中的违章行为;

(3)按时进行安全周活动;

(4)对现场作业环境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准确汇报班长;

4.宣传员职责

(1)真实、及时宣传本班组的先进事迹,以及工作成绩、活动等;

(2)负责班内人员的政治学习,以及了解新形势,开拓思想;

(3)积极、主动向宣传部供稿,每月不少于__篇。

5.材料员职责

(1)做好本班的工器具、材料的领用发放;

(2)不准私自挪借、支出工器具及材料,对库中的材料、工器具一定要妥善保管好;

(3)及时了解掌握现场所需材料、工器具以及本班组的库存数量,随时保证现场检修所需材料的供应。

6.考勤员职责

(1)负责本班人员的考勤登记;

(2)协助班长登记班内成员的病事假、加班等;

(3)负责工资、奖金的领取发放;工资、奖金表一定要详细、正确无误。

第四条具体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

1.__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面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保质保量完成当天的下达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除___天考勤。

4.施工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资。

二、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教育制度

(1)工人上岗前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班组应针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性能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进行学习了解,然后由分公司统一试卷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班施工。

(2)上班前安全教育:班组长应针对当班的重要工作内容,结合作业环境,气候条件对本班职工交待操作中各个环节应注意事项与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3)上班前安全检查:每天上班前班组长或安全员检查每个职工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无患,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根据公司每月检查__次的精神,项目部每个月的__日、__日对工地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2)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组织,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必须参加,根据实际情况,抽调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各项目检查。

(3)检查中发现隐患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时间、__定措施”,由安全员落实并做好复查工作。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使项目申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后续跟踪、反馈,并取得最佳的申报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申报,系指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所对外进行的营销、合作、审核、荣誉、资金、资质、政策等申报。

第二章申报职责范围

第一条行政副总经理负责项目申报信息的筛选。公司总经理负责申报项目的确定,负责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前期申报的部门协调,并对最终形成的申报项目材料的内容和附件进行审核。

1、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有关公司基本情况、部分产品及公司形象等方面项目;负责对最终形成的申报项目材料的文字方面进行审核。

2、市场营销部归口管理有关展会、市场规划、销售等方面项目。

3、加工事业管理部归口管理加工产品、项目。

4、财务部归口管理有关资金、财政补贴及国家、省、市政策等方面项目。

5、研发中心归口管理有关科技、生产等专业、技术项目。

第三条财务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项目编制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

第四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实施具体项目文字材料准备工作,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负责申报材料的适宜性,并对所涉及的申报项目进行信息记录,负责对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并定期向办公室提供信息。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定期跟踪,及时掌握申报结果,并将信息进行网上录入和维护;对申报成功的项目要进行对外宣传,以树立企业的整体形象。

第三章项目申报流程

第四章相关文件

1、《年申报项目记录》(公司网站内及申报单位存)

2、《公司项目申报总目录》(公司网站内)

第五章其它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申报。

本办法从20__年1月1日起生效。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13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周边自然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建设出投资省、环境优、资源消耗低,社会满意度高的优良工程,特制定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工程周边自然的环境保护工作,全体参建单位要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

二、要严格按照《公路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的规范和要求搞好工程施工,不得随意破坏自然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要适时制定出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搞好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改造及恢复等工作,做到“环保”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14

为加强项目办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各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劳动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考勤制度。

1、全体职工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满月前报处办公室。

2、记考符号:出勤(√)公休(O)事假(△)病假()出差(□)矿工(×)。

3、项目办设兼职考勤员,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逐日记考,符号清楚,不得随意改动,确有改动的必须有考勤员签章说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休假:

(1)事假:有事必须签写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三天以上由主任签批,凡超过请假天数均按矿工对待。

(2)病假: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周内由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病休须持医院建议休息或住院证明,并填写请销假手续。

(3)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及年休假等,均按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

5、本制度自项目办进驻工地之日起执行。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篇15

为提高公司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经费开支,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与车辆正常运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办公室负责管理所有机动车辆,具体规定如下:

一、车辆使用范围

1、根据车辆使用范围的不同,公司车辆分为办公用车与项目用

车两类:

1.1

办公用车指由办公室日常安排调度的车辆。

1.2

项目用车指公司有针对性的派驻某个项目使用的车辆。

2、办公用车的使用范围:

2.1

公司领导公务用车。

2.2

公司业务用车。

2.3

携带现金较多的工作用车。

2.4

重要会议或集体重大活动用车。

2.5

其他紧急情况用车。

3、项目用车的使用范围:

3.1

用于项目材料采购、工程、销售等业务。

二、车辆调度

1、办公用车的调度:

1.1

统一由办公室主任或车管人员负责派遣调度。用车人员应做

好《出车记录表》的登记。

1.2

业务用车人员提前提出用车申请,以便办公室合理安排车辆。如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办公室有权根据业务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车辆,用车人员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1.3

公司领导急用车可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驾驶员在出车前或

1.0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部车辆管理,提高项目部车辆使用效率,满足公务用车需求;降低出车事故率,保证车辆及出行安全;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项目部

3.0职责

3.1行政部负责项目部所有车辆的统一管理。

3.2项目部的车辆由项目经理负责调配。

3.3责任人负责车辆的具体使用及养护。

4.0内容

4.1项目部车辆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管理,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车辆的调配。

4.2新项目的开工,公司行政部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配置车辆。

4.3项目部内部用车,每次外出时,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根据需要及车辆调度情况做用车统筹安排。

4.4每次出车前及出车后,应及时,准确做好出车里程数登记。

4.5驾驶员必须服从项目经理的调配安排,严格按照派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私自用车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写出书面检讨,并予以行政处罚。如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4.6驾驶员是车辆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保证车辆安全,定期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保证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及无照驾车或将车辆借与不相干人等使用。

4.7私车公用,车主需到公司行政部登记备案,并根据《项目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车辆在项目部产生的费用进行核实后方能报销;车辆报销的费用仅含车辆正常使用的油费、过路费、维修及日常保养费用,年审、保险费用由车主承担。

4.8出车完毕,车辆必须停放在项目部规定地点,钥匙交还项目部。严禁异地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4.9油卡及粤通卡充值办理,应按公司制定标准及当月财务统计公布数据为准;项目部如有情况特殊需要增加油费,需提交油卡增值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4.10驾驶员必须随时掌握车况,定期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使其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

4.11私车公用的车辆,公司将安排定点车辆维修中心对其进行评估,再由行政部经理核定后,制定该车辆的维修定额。

4.12车辆维修前应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注明修理范围、更换机件项目及修理费用预算等,由项目经理核实签字后送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或超出车辆固定维修金额发生的费用,公司不给予报销。

4.13驾驶员外出行车或停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违规行驶或停放。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人自行承担。因公发生违章,驾驶员与公司各承担50%的罚款。因公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查明原因,视发生情况的轻重给予处理;车辆调配发生异动,期间的车辆违章罚款及缴费手续由用车人负责。

4.14车辆购置后必须及时购买保险,除附表中车辆保险由公司承担外,其余车辆的全险、强险、商业险、车船税等保险购买由车主自行承担。

4.15为完善行政部车辆管理档案及了解车辆的使用情况,项目部每月5日前需将上月车辆产生的所有费用报公司行政专员统计并录入车辆管理系统。

4.16油卡充值按月按定额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充值;外地项目部车辆油费、过路费、保养及维修费则经项目经理审核后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

4.17因公车辆违章由车辆当事人以个人报销形式申请报销,并说明原因;

4.19指定车辆的保险由公司统一进行购买和付款。

4.20深圳市内车辆保养、维修的费用采用月结的方式付款;外地车辆则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

4.21车辆调配、出车均应填写《用车登记表》,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根据车辆调配实际情况给予安排。

4.22行政部不定时进行记录核查。

5.0其他

5.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5.2本制度自签发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6.0附件

《用车申请登记表》

公司设计项目流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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